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AB角”的通知

时间:2018-10-09 00:00来源: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名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AB角”的通知
索引号 0000001060002201810001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政办发〔2018〕110号 成文日期: 2018年10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年10月09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AB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直总公司(社):

鉴于县政府领导班子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AB角”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AB”岗设置

1.陈莲同志与罗云忠同志互为“AB角”;

2.罗云忠同志、夏志文同志与冉远富同志互为“AB角”;

3.周锦政同志与蒋学军同志互为“AB角”;

4.殷贵军同志与张麟同志互为“AB角”;

5.田鑫同志与夏学礼同志互为“AB角”;

二、工作要求

1.互为“AB角”的县政府领导在一方因会议、出差、学习、请(休)假或其他情况不能在岗履职时,由对应的另一方临时代为处理其分管及联系有关工作。

2.互为“AB角”的县政府领导一方外出或离岗前,及时向另一方交接有关工作,确保工作有序衔接。

3.互为“AB角”的县政府领导原则上不同时外出或离岗。互为“AB角”的县政府领导同时(或先后)外出、离岗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互相代为处理相关工作的,由县长指定其他领导同志代为处理相关工作。

4.互为“AB角”的县政府领导成员在代行履职期间,相互要加强沟通衔接,对急需决策的重大事项,代为处理的县政府领导应主动征求分管领导的意见,必要时报县长决定。县政府领导代为履职结束,一方要向另一方主动通报有关情况。

5.县政府领导在代行履职期间,离岗县政府领导的联系副主任及分管、联系部门要主动及时向代为履职的县政府领导请示汇报工作,按规范程序呈报相关公文。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