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经贸科技局

时间:2022-05-24 10:10

负责人姓名 局长:吴冰峰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 0915-4428253
办公地址 紫阳县城关镇紫府路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5〕22号,设立紫阳县经济贸易局,为紫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县经贸局承担的药品行业管理和酒类流通的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划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强化协调推进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业、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商贸和信息化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县工业、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县域工业园区、以及全县商贸和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提出产业布局、结构优化调整意见和扶持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相关落实工作。

(二)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市场运行和信息化发展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三)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拟定规范流通秩序和市场规则的政策、规定;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四)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服务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落实国家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和推进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协调贸易货运;组织协调本县产品国际、国内展销和全国性、全省性在我县招商引资商品交易会,提高市场占有率。

(五)依法对典当、拍卖、租赁、直销和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的企业经营资格进行审核和对旧货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商贸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意见;按照省、市、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七)贯彻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重大科技项目,推进科研成果转化,推动装备制造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新兴产业发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指导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承担全县煤炭、机械、化工、有色、冶金、轻工、纺织、建材、室内装饰等工业行业管理,负责工业行业中、长期规划和产业规划的编制衔接并实施监督检查;协调行业之间的关系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炭生产企业和煤炭加工企业(碎煤、蜂窝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煤矿及煤炭加工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争取和落实中、省、市对困难企业和关闭破产企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加强对国有企业资产的监督,研究提出本县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考核所属企业财产保值增值、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管理国有企业法人代表、抓好企业领导班子整体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及其最低保障工作。

(十)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指导企业深化改革和实施重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指导企业的管理、扭亏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企业股份制改造和公司上市的辅导、审核和推荐工作;依法加强产权交易市场的培育,规范产权交易行为,搭建企业重组“平台”。

(十一)承担全县信息市场建设和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对信息产业企业进行资格审核和检查,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有关重要事项;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络融合,推动信息基础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

(十二)承担全县非公有制经济、民营企业的发展工作,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非公有制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企业经济运行的监测、统计和分析;建立中小企业的预警机制;为企业和社会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负责全县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创业辅导、信息咨询、科技创新、信用担保、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体系建设;联系、指导相关的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

(十三)负责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各项扶持资金的申报审核、批准上报和使用监管工作;指导企业经济技术协作,开展招商引资,协调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健全企业维权工作机制,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开展企业减负工作。

(十四)促进创业、催生小企业;指导协调中小企业的融资工作;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的发展和融资担保机制的建立。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行政股(编制2名

负责承办机关党务、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和督促实施;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政务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计划生育、安全卫生、接待服务和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

(二)经济运行股(编制2名)

负责组织制定我县工业发展规划和目标,研究提出工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方案以及促进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和态势分析,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制订和实施企业改革规划和方案;负责国有企业改制工作;负责改制企业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县非公经济、中小企业运行统计信息工作;负责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工业经济新增长点和重点骨干企业的培育和监控,负责规模企业培育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相关数据对接报送业务;负责提出中小企业、非公经济目标责任考核意见和办法,组织年度考核考评和表彰。

(三)商贸流通股(编制2名)

负责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研究和指导流通体制改革,贯彻维护秩序的法规、政策;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产品的产销状况并组织调控;规划和管理全县商业网点;负责全县物流市场管理;负责电子商务发展工作;负责全县成品油市场的整顿、规划和管理;负责全县典当行业管理;负责全县废旧物品回收管理;负责外贸进出口管理、统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四、人员编制

县经济贸易局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五、其他事项

(一)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县经贸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全额预算,编制8名,设主任1名。

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行业管理法规对全县的煤炭生产经营、化学危险品、室内装饰、建材、化工、机械、水泥等进行行业管理;拟订工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对工业行业执行国家政策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业行业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行业性的有关业务技术培训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承办煤炭、建材、化学危险品、室内装饰、机械、水泥等行业生产许可证的报批、换发证工作;负责收集、汇总行业信息和发展动态并进行分析,提供行业市场指导。

(二)县市场运行管理办公室(茧丝绸协调办公室)。县经贸局下属股级事业机构,经费全额预算,事业编制6名

承担监测市场运行、分析重要消费品和重要生产资料的市场供求及价格动态,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报送;负责全县酒类备案管理工作;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工作,负责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审核报废汽车拆解企业的经营资格;负责二手车经营企业资格审核和监管工作;参与指导市场和各类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拟定成品油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成品油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的建设及市场运行管理;组织重要生活必需品的紧急调度,负责制定日用生活必需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依法对典当、拍卖、租赁、直销和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的企业经营资格进行审核和对旧货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全县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茧丝绸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指导和协调全县茧丝绸生产经营等业务工作;负责全县鲜茧收购单位的资格初审;会同有关部门整顿蚕茧流通秩序,规范鲜茧收购市场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县有关茧丝绸行业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和管理工作。

(三)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分工。县经贸局负责拟订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商品市场规划引导和提升发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场经济秩序和产品商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

六、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