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体科技局

时间:2022-05-24 10:27

负责人姓名 教体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登全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 0915-4421319
办公地址 城关镇紫府路28号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5〕22号)规定,设立紫阳县教育体育局,为紫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

(二)负责局直属单位党的基层组织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指导全县中小学和教体单位党组织建设,负责和指导全县教体系统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

(三)指导和管理全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及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基本文件,规范办学行为。

(四)规划和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教学设备建设和教材建设工作,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负责成人教育工作。

(五)组织实施学校体育教育、健康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艺术教育、安全法制教育、语言文字等工作;指导、协调各镇各部门有关教育体育方面的工作。

(六)负责全县的教育科研工作、教育教学改革和质量监测评估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县的教育信息化工作,构建和完善学校信息化教育体系,促进信息化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负责指导全县实验教学、教学仪器装备及图书配备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教育事业的县内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和有关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七)负责全县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调动交流、资格认定、职称评审、考核和教师校长培训工作;负责教体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中小学校的干部人事工作。

(八)实施学生德育工作,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负责教育职责范围内的留守儿童教育管护工作。

(九)编制教育体育经费的年度预算建议方案,监督管理学校及其他教育体育机构经费,负责学校校舍建设及教育体育设施的装备管理;协助建立管理教师工资专户、建立全县教师工资统一发放机制;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落实、拨付和检查工作;负责规划并管理教体系统教育统计、教育信息的分析、发布工作。

(十)负责全县各类学校的升学、考试和招生工作,负责组织国家统一考试工作和成人高考报名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学籍管理和毕业证发放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十三)研究提出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负责和指导全县教育结构的布局调整,统一管理全县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和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十五)负责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并开展全县体育竞赛工作,组织参与省、市重大体育竞赛活动;指导全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全县公共体育设施;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发展体育市场;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日常管理工作;管理体育外事工作,开展体育交流与合作;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十六)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研究、平衡和指导全县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负责三级裁判员资格审核工作;举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组织参加全市综合性运动会;组织开展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

(十七)组织和指导全县体育宣传和教育工作,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和体育专业人才,加强体育队伍思想政治工作。

(十八)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紫阳县教育体育局内设5个股室。

(一)行政股(编制3名)

负责局机关文秘与公文管理、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文书档案、会议会务、接待服务、安全卫生、国有资产与公物管理、办公用品配给、报刊征订、组织协调、督查督办、信访接待等工作;负责教体系统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学习、考勤等管理工作;负责教体系统精准扶贫、创佳评差等工作;负责教体系统年度目标责任管理与考核工作;负责全县教体系统新闻宣传、舆情监控和信息研判报送工作;负责教育志和教育年鉴编纂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教育体育股(编制3名)

负责研究制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指导各类学校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成人教育)的设置、审批、更名、撤销与调整;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负责学校常规管理、德育教育、健康教育、艺术教育、科技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学校信息化建设、课程改革、教材建设、图书和教学仪器、实验室建设等工作;研究规划指导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负责教育教学改革与教育科研、教育教学质量的检查与评估工作,总结推广教育教学经验;指导实施县内外基础教育交流与合作项目;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发放工作;组织开展教师教育教学竞赛活动和学生学科竞赛活动;负责语言文字和普通话推广工作;负责学校教材和教师用书的选定工作;负责对民办学校的评估、认定和年审工作;负责实施群众体育和全民健身工作;组织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研究制定体育产业政策,负责体育经营活动和从业资格审批,依法管理体育市场;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镇体育及其他体育的发展;负责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和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负责体育裁判员、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指导与管理、培训与培养工作和三级裁判员资格审核工作;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的资格审定和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体育彩票的销售、管理工作;承担体育外事工作。

(三)人事股(编制2名)

负责指导全县师资队伍建设管理和岗位聘任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分配、调动、交流轮岗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聘任程序负责中小学和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的考察、聘任、考核工作及后备干部培养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和骨干教师培养工作;负责全县教师年度考核、评优选模等工作;负责教体系统人员工资、社会保障、人事档案、退休干部管理、信息采集、人事编制、公务员统计年报工作;承办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绩效工资审核发放、工伤残亡认定等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系统工会工作规划和计划;指导局属事业单位及各级各类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和学校民主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全县教育系统职工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的落实情况。

(四)规划财务股(编制2名)

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拨付和监管;负责教体系统财务管理,预(决)算编制,教职工工资发放等工作;负责教育体育建设项目的规划编报与组织实施工作和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工程建设的预算、投资监管、验收、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负责学校教学设施装备配给、采购、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教育收费的监督管理和财务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和建设项目审计工作;负责全县各类教育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经费安排和结算工作;负责教育年报工作。

(五)安全管理股(编制2名)

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工作;指导学校制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置突发事件;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学校“三化”网络体系建设,实施专业化、网络化、精细化安全监管;指导和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安全保卫、传染病防治工作;负责校(园)方责任险投保理赔和学平险的宣传动员工作;负责“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负责全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及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管理,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指导学校加强对学校食堂及食品采购、加工、储藏、消毒、留样等过程环节的管理,并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四、紫阳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是县人民政府行使教育督导职能的专门机构,正科级规格,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县的教育督导工作;对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对全县基础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实施与提高和素质教育实施工作进行指导、评估、验收、复查;对全县各类学校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办学方向、办学经费、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参加县政府和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会议,对全县教育经费安排、学校设置、教学设施配备与使用、教师队伍建设以及被督导学校校(园)长的聘任与解聘等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全县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政府和县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监测教育发展状况,督导教育事业协调均衡发展;履行上级督导部门和县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配合县教育行政部门其他工作。

五、人员编制

紫阳县教育体育局核定行政编制17名(含教育督导室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六、其他事项

(一)紫阳县学生资助中心为县教育体育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全额预算,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负责研究制定本县学生资助工作的统筹规划与政策措施;提出各项学生资助资金测算、预算分配和调整草案;负责各项学生资助资金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资助政策宣传、数据统计、投诉处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规划、申报、审批、发放、回收等工作;负责对本县各级各类学校资助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的使用与维护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社会团体、民间力量等开展学生资助工作。

(二)紫阳县考试管理中心为县教育体育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全额预算,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负责有关招生考试工作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负责在本县举行的各类统一招生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试卷取送与保管、考务、建档等工作;负责全县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录取工作和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负责有关考试资料发放和招生信息收集服务工作,做好有关招生考试工作的群众信访接待、文件收发、财产管理等工作;承办和协调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有关考试工作。

七、附 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