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时间:2021-08-06 15:07

负责人姓名 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邓涛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 0915-4411365
办公地址 紫阳县城关镇桥沟路53号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9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紫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县有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12345服务热线等方面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组织落实中、省、市、县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取消和下放工作;负责对县级行政许可事项、中介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编制事项清单、对外发布并监督检查。

(三)负责组织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建立和完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机制;依法履行划转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审批职责,并对行政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四)承担政务服务管理职责。指导协调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实施政务服务标准规范;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五)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网和12345市民服务平台、4411111便民服务平台和4412340民意调查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政务服务、12345服务热线、4411111便民热线、4412340民意调查热线以及县级划转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督办和问效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民意调查和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七)负责组织实施与县级划转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相关的勘验、评审、论证、听证、公示等工作。

(八)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和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

(九)负责指导县、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等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职责分工。

按照省市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将有关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具体划转按照全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及划转事项目录实施,划转前仍由原审批部门继续负责,划转后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事项审批,原审批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