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届五次全委会委员提案第41号

时间:2011-08-05 08:16

案 由(标题):关于切实解决村组干部薪酬待遇的提案
提案人:王定礼(瓦庙镇人民政府)
唐华梅(瓦庙镇人民政府)
王成国(瓦庙镇中心学校)
理 由:村组两级干部是干部队伍中最基层的组织,他们担负着项工作目标任务执行者的角色,是传达落实上级政策和各项具体工作的核心和关键人物,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但是他们的工资待遇却是各行各业中最低的,村干部年工资报酬仅有3-5千元,组干部更为可怜,年工资报酬仅按人均1元的标准在发放,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而村组干部做为基层群众中的能人在经济收益上却落后于常人,成了真正意义上的穷人。
建 议:县委、县政府能在“十二五”期间,切实解决好村组干部的薪酬待遇及今后的养老保障等方面的问题。
1、干部工资年标准提高至1-2万元左右,组干部工资提高到10-20元/人的标准。
2、制定专项政策,有针对性的解决在退职的村组干部养老保障问题。
3、或将村组干部纳入财政供养人员,按月付酬。
审查意见:请县财政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