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届五次全委会委员提案第27号

时间:2011-08-05 09:01

案 由(标题):关于在城镇规划建设中突出紫阳地域文化特色的建议
提案人:冯汶浩(县教研室)
理 由:近年来,伴随着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紫阳全县的城镇建设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全县的“双创”活动也开展 得如火如荼,为全县人民打造了一个良好的宜居环境。但是,在全县的城镇建设中也存在着紫阳地域文化特色不很突出,文化品位不高,环境单调等问题。
建 议:

1、在城镇建设的规划设计之初,包括景点设计 办公区、居住区的规划设计等,县上有关部门可以集思广益,实施城镇文化形象设计,尽可能地将紫阳地域文化元素融入到规划的每个步骤之中。
2、尽量利用城镇的墙壁、雕塑、广场、绿地等,设计之初就要尽量介入以题字、壁画、地域历史、诗话故事等文化因素。
3、在已建成的紫阳广场、紫阳火车站停车场、紫阳港码头广场等处可以考虑建一座“紫阳真人”的塑像和树立起大型的紫阳“茶乡风情”宣传牌等,以突出紫阳的地域文化特色。
审查意见:请县规划局主办,县住建局协办。

回复意见:

冯文浩委员提出的“关于在城镇规划建设中突出紫阳地域文化特色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2007年,根据县委、县政府加快推进城镇规划建设的有关要求,委托陕西省规划设计院编制了《紫阳县总体规划编制》、《教场坝修建性详细规划》、《任河咀修建性详细规划》等,用于指导和规范城镇建设工作。规划中都明确要求在建设中要突出地方特色,体现乡土文化,注意历史文脉的延续,并落实到村庄的空间布局以及建筑设计中。为此,我们也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措施:一是加大宣传,提高各级乡镇对古村镇的重视程度和古村镇当地居民的保护责任心;二是强化责任,要求各村镇严格按照相关规划的要求,科学保护,合理利用;三是在建设中保护,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创新,力争做到“保护已有的特色,开发新的特色,突出地域文化”。
特此回复
联系单位: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15-442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