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标题):关于大力开展全民体育运动,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的建议
提案人:李阳(县司法局)
理 由:随着社会的进步,生活各个层面的发展,紫阳建设速度的突飞猛进,人民群众对大力开展体育运动,增强体质有了新的需要和追求。紫阳是个大县,也曾经是安康市的体育强县,在很多体育项目上都曾荣立全市第一。可近年来,除群众自发开展体育活动外,主管部门基本没有开展全县相关体育活动,在有的项目比赛上,我县已是倒数了,形成了主管部门只重教学,不管体育的现象,使人很是痛心。
建 议:
建议主管部门引起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在群众自发的基础上,有计划的在全县开展篮球、乒乓球、象棋、围棋、长跑等各个体育项目的比赛,大力开展全民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丰富紫阳群众文体体育生活,为紫阳的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审查意见:请县教体局办理。
紫阳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全委会第81号提案的复函
李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开展全民体育运动,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的提案”收悉,现函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城镇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体育运动作为夯实人文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我局在体育工作上也做了许多切实有效的工作:一是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大力阳关体育活动,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竞赛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二是积极开展城乡居民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培育和发展体育市场,为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举办形式多样的体育竞技活动,如职工篮球赛、田径运动会等,丰富了干部职工业余生活。
但是我县的体育工作的确存在着许多差距和不足,一是群众体育与以人为本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有待进一步提高,全县群众体育活动开展的范围不广,群众参加经常体育健身活动的条件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二是竞技体育整体实力与兄弟县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影响我县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从事体育工作的专门人员严重不足,却承担则会组织,指导,规划,协调全县体育事业的发展。二是体育事业经费投入不足,基础薄弱。县体育场升级改造后,没有配备相应的附属设施(如办公室,训练房,器材房等),而且自2008年完工后一直未交付教体局管理,而由县规划局管理,这对我局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和竞技性体育的训练带来了许多的困难和问题。对竞技体育运动成绩的提高有很大的影响。
为进一步将《全民健身纲要》的贯彻实施工作落实落靠,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根据你的意见和建议加大我县群众体育事业的工作力度。一是规范管理、加强指导,不断完善群众体育组织,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二是加大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力度,搞好县体育场的管理,提高公共体育设施的使用率和利用率,继续推动学校、机关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
联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0915-4421319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