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一次全委会委员提案第42号

时间:2012-05-11 10:05

案 由(标题):关于加强网吧管理的建议

提案人:黎明(洄水镇中学)

叶道乾(洄水镇街道)

陈清焕(斑桃镇中学)

理 由:随着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尤其是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大量网吧开始经营,当然是以盈利为目的。我校周边就有两所网吧,一所在我校上方500米处,另一所在与我校隔河相望的岚皋堰门镇。由于网吧管理者管理不善,给我校学生带来严重的危害,其问题表现在:一是网吧的学习功能没有充分发挥。内容上没有进行筛选,致使许多学生沉溺于游戏之中,无心学习,荒废时日;二是属于顾客核对登记,存在通宵经营的现象,许多中小学双休日或平时夜间通宵上网;三是信息监管不足,存在安全隐患。岚皋堰门镇的网吧与我校一河之隔,往返道路危险;四是加大了学校安全管理难度。由于学生沉迷于网络虚拟之中,很多孩子心理扭曲,出现暴力倾向。

建 议:请上级有关部门加大对网吧的监管力度,对其进行整治,确保校园周边有一个良好的环境。

审查意见:请文广局办理。

文广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复函

黎明、叶道乾、陈清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网吧管理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函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文化市场的监管工作,并逐步加大了文化市场的执法力度。2011年我县新组建成立了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专门负责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通过文广局的日常监管、突击检查、专项整治以及与工商、公安部门的联合执法,在网吧的管理上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去年我局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890余人次,查处网吧违规经营案3起,取缔黑网吧一家。
  一、完善监管措施,加强监管力度。针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经营问题,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了监管力度,着力保障网吧经营安全规范有序。
  1、通过日常监管、突击检查、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行为;错时检查制度,针对上学、放学时段学生上网较为集中的情况,实行重点监管;安装视频摄像头,提高监控水平;聘请社会监督员,加强社会监督。
  2、网吧电脑终端统一安装“净网先锋”,从技术手段控制浏览“禁止游戏、色、暴”等内容;安装二代身份证上网识别系统从源头上杜绝了未成年人和无身份证进入网吧的可能性;从2003年起原文化文物旅游局就与电信部门达成一致实行网吧宽带“零点切断”协议,杜绝了网吧超时(包夜)经营现象。
  3、与网吧业主签订“安全责任状”“守法经营承诺书”责任状;开展“平安网吧”创建活动并实行动态管理;悬挂“禁止未成年人入内”和“0915-4420997,12318”举报电话警示牌。
  二、加强法律,诚信经营宣传。针对网吧从业人员法律、法规、政策意识淡薄等问题,我局每年都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网吧业主进行培训,教育网吧业主自觉守法经营,并将守法经营作为“平安网吧”重点考核内容进行考评。同时,我局要求并保证执法人员每周有不少于3小时的法规和政策学习时间。通过培训,网吧业主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得到增强;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意识得到加强。另外,执法人员与学区内有网吧的学校、家长和社会各界积极沟通宣传,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三、加强联合执法。近年来,我局加强与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的合作,开展了一系列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针对提案中所述的岚皋堰门镇网吧问题,我局多次将情况通报给该县文化执法主管部门。
由于网吧社会反响强烈,管理难度较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大执法工作力度,确保我县网吧管理规范有序,健康发展。衷心欢迎你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谢谢!    
  联系单位:紫阳县文化文物旅游广电局
  联系电话:0915─4426580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