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二次全委会委员提案第15号

时间:2013-04-11 08:15

  标 题:关于改善城区治丧通行环境的建议
提案者:曹义元﹙紫阳县地方税务局﹚
理 由: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楼群林立,人口聚集,县城已经没有治丧场所。搭灵棚办丧,自购墓地葬坟,既影响周边人们的正常生活,又浪费土地,丧事费用过大。城市居民死亡丧葬,多年以来,已成为一家一户办不好,也办不了的一个大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的高度关注,民政主管部门地努力,近年来,县城兴建了殡葬设施。解决了城区居民办丧大事。为进一步改善县城殡葬环境,必须设法解决殡仪馆通行停车、公墓安葬道路不畅等问题。
一是从文广局到变电站的公路非常狭窄,办丧上下行车通行非常难,特别是夜场的5到8点钟,这几个小时,车辆拥挤不堪,上不去、下不来的现象,几乎每场丧事都在发生。
二是殡仪馆停车难。夜场时,各种车辆集中在那么几个小时开往殡仪馆,少则十几辆,多则上百辆,都要在殡仪馆停留那么两三个钟头。殡仪馆院坝仅能停上十来辆车,已拥挤不堪;公路又窄,停在公路两边,上下的车几乎无法通行。
三是墓区公路通行质量恶劣。道路泥泞、抬丧安葬、上山祭扫很难行走。
请政府相关部门,将治丧通行环境作为县城区殡葬设施建设的一个重点,尽早实施。
建 议:
1、拓宽文广局到变电站公路。强力规划,按照街道路面建设标准要求,未建房的地段,留足车辆上下通行道路,再建房;已建房地段,分期拓展加宽。当务之急是分段修建会车道,解决当前车辆通行不畅、上下拥挤问题。
2、兴建殡仪馆停车场。建设由民政局设法迁离殡仪馆对面、60余座坟墓,移土平整,修建宽25米,长50米,1000余平方米,能容纳100余辆小车停放的停车场。
3、拓宽硬化2公里墓区公路,分别在一、二、三号墓区各修建1个100平方米左右的墓地停车坪。墓区公路建设要立足长远,祭扫并结合今后观瞻游览目标要求,满足车辆上下通行顺畅需求。
4、尽快规划并积极争取省、市火葬厂项目建设资金扶持,在三号墓区新建火葬设施,并适时迁离殡仪馆,彻底解决殡仪馆距离县城过近,丧事袭扰和安葬遗体浪费土地资源等问题。
审查意见:县民政局主办,县规划局协办

紫阳县民政局

关于对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二次全委会委员

第15号提案的复函

曹义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城区治丧通行环境的建议”案收悉,现函复如下:

为解决城区百姓无治丧场所和乱搭灵棚、灵堂、丧事扰民问题,我县于2010年兴建了殡葬服务设施并投入使用,解决了城区百姓办丧场所和公墓安葬的问题。但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人口的增加,集中办丧的相关配套设施又显落后。

为此,我局在今年年初给县政府上报了关于请求解决殡仪馆停车场和墓区公路硬化及三号墓区开发等问题,县政府同意实施。县民政局争取项目资金300万元,目前正在实施过程中。

一、从文广局到变电站的公路拓宽解决交通拥挤问题,县政府已纳入“十二五”城镇建设规划。

二、殡仪馆停车难问题。殡仪馆西头和气象局交界处约有300余平米的空闲用地准备兴建一个小型停车场,可容纳30余辆车的停放,现正在实施中。

三、墓区公路通行质量恶劣问题。墓区公路的硬化和墓区停车场的修建,已于6月18日开工,正在施工建设中。

四、关于规范城区丧葬秩序问题。县民政、公安、双创办和城关镇人民政府四家单位于7月18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城区治丧活动的通告》,对集中治丧区和禁葬区进一步明确,有效杜绝乱埋乱葬和不文明治丧扰民问题。

感谢您对我县殡葬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请您继续为我县的殡葬改革及服务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复函。

联系单位:紫阳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915——4421516

201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