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关于促进我县农村专业协会发展的几点建议
提案者:罗 勇(洄水镇党委)
理 由:农村专业协会在各级党委、政府重视下,一批批蚕桑、养殖、茶叶、蔬菜、药材等专业协会相继成立,为促进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起到了一定作用。目前,各乡镇基本都有1-2个专业协会,呈现出组建方式多样、农业特色明显、政策扶持不断完善的发展特点。但我县农村专业协会在发展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也不少。主要表现为组织机构不健全,人才、资金缺乏;工作缺少主动和创新;有些协会组织机构几乎名存实无。
建 议:
1、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调查研究,制定政策,分类指导,优化服务,使专业协会健康有序的发展
2、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农村专业协会是非盈利组织,县财政每年从预算上应考虑一定扶持资金。
3、加大会员培训力度。培养协会会员的专业技术、民主意识、法律观念,有助于提高农民的技术水平和协会工作的服务水平。
4、建立农村专业协会管理考核和淘汰机制,对那些有名无实、无所作为的协会,及时作出退出处理。
审查意见:请农业局办理
紫阳县农业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58号提案的复函
罗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县农村专业协会发展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函复如下:
1.我县农民专业协会在各级党委、政府重视下,在2010年左右成为蓬勃发展趋势,为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及主导产业发展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2007年自《农业专业合作社法》和《陕西省合作社法实施办法》实施后,各类农民专业协会因其松散性,市场准入资质及运作不规范性逐步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民专业协会由民政局登记、注册、管理,而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颁发营业执照,由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和质监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
2.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入社自愿、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而逐步成为各种农民合作互利的组织,其合作形式有股份制、合作制及股份合作制几种形式。
3.为搞好规范好农民专业合作社,2009年我县出台《紫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办法》同时要求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不折不扣的执行相关优惠政策,主要做好①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氛围,在政府网站及农业网站开辟专档,专题介绍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发展②加强培训、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规范发展,县农业局制订了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从机制上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③强化扶持功能,积极争取中央、省、市扶持,通过每年申请申报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累计争取各类扶持资金达7000万元。
4.目前针对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和您提出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农广校、农民技校、职业培训学校,从技术、科研、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开展培训指导。 进一步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前、产中、产后指导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离不开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项指导服务工作,贴近生活,力求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争取各级支持和各部门沟通协作,努力使我县农民专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我县农业发展的排头兵、领头羊。
联系单位:紫阳县农业局
联系电话:0915-4429642
紫阳县农业局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