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紫阳县十一届二次全委会委员提案第72号

时间:2013-04-11 09:55

标 题:关于加强传统民间艺术保护的建议
提案者:王安银(洄水镇安银民歌演唱队)
理 由:目前我县传统民间文艺发展缓慢,主要原因一是民间传统文化,大部分分布在各乡镇的边远山区,这些传统文化很有地方特色,要注重挖掘和培养人才。二是从事民间艺术表演者,不可能以表演为专业,传统民间文化难得到精神上的鼓励。评选文化方面先进,很少有来自农村的传统民间艺人。大型艺术表演活动,民间传统艺术参与的少。电视新闻很少有传统民间艺人上镜,让民间艺人有一种得不到社会认同和尊重之感。三是经费不足。民间文艺需要经常练习和培训,但缺少资金支持。
建 议:
一、文化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统民间艺术保护,建设具有特色的符合紫阳实际的保护体系,形成全社会支持民间传统文化的意识。
二、推动民间艺术职业团体发展。文化部门要多给民间艺术团体参与大型活动的机会,解决训练场所,提供一定的经费。
审查意见:文广局办理

回复意见:

王安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传统民间艺术保护的提案”收悉,现函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文化馆先后两次对全县范围的乡土文化人才进行了普查登记,建立了相对规范、完善的文化人才音视频档案,为紫阳民歌的传承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素材。经过我局对乡土文化人才的专业引导、培训、扶持,一些佼佼者还完成了从“乡土人才”到文化产业经营户的蜕变,走上了文化产业致富的道路。
  我局非常重视各类文化人才的成长和培养,尊重其艺术成果,关心其艺术报酬。但紫阳山大沟深,群众居住分散,一部分身怀绝技的艺人从未在舞台上展示过,今后我们将加大这部分艺人的关注度,组织更多的群众文化活动,给其提供展示机会。今年我县出台了《紫阳县文艺作品奖励办法》和《紫阳县群众文化活动奖励扶持办法》,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两个《办法》的宣传和普及,使更多的民间艺术人才能通过两个办法的扶持奖励,获得物质、精神上的奖励,使其得到社会认同和尊重。
  截至目前,我县已经建立21个镇文化综合服务站、212个农家书屋、为104个村(社区)配发了获得文化活动器材。通过走访调查,大多数群众认为能够满足基本文化娱乐需求,在走访过程中,我局发现全县各避灾移民安置社区都预留了户外活动场地,我局将积极向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申报项目,为移民安置社区配发一定数量的文化活动器材,供群众使用。
  特此函复
  联系单位:紫阳县文化文物旅游广电局
  联系电话:0915─4426580
                                               

             201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