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第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案第32号

时间:2011-07-09 16:52
关于尽快建立蒿坪生态工业园区常设机构的建议。
提案人钱远红(蒿坪镇个体协会)
王昌自(蒿坪镇蒿坪村)
王志春(蒿坪镇北坪村)
张开洪(蒿坪镇金石村)
王发琴(蒿坪镇东关村)
王世明(蒿坪镇兴隆村)
闫平(蒿坪镇政府)
钟英雄(蒿坪镇平川村)
赵立平(蒿坪镇城建办)
储成斌(蒿坪镇政府)
蒿坪生态工业园区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镇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现园区建设的前期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但由于没有常设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使园区建设速度较慢,工作零散,缺乏力度。建议县政府尽快建立园区常设机构,配强专职工作人员,以促进蒿坪生态工业园区的早日建成。
处理意见:转县政府办办理并答复。
回复意见: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复函
储成斌、闫平、赵立平、钱远红、王昌自、王志春、张开洪、王发琴、王世明、钟英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建立蒿坪生态工业园区常设机构的建议”收悉,现函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工业园区建设的关心。县委、县政府早在2009年就成立了硒谷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由县纪委书记徐郧顺任管委会党委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罗万平任管委会主任,副县长郑红丹、王启仲、刘济兵和蒿坪镇党委书记杜少军任管委会副主任,县发改、财政、人社、公安、乡企、国土、交通、扶贫、水利、经贸、招商、住建、国资、环保、司法、电力、电信、人行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管委会办公室下设办公室,设在蒿坪职中,从蒿坪镇、县国土局、乡企局抽调工作人员办公。但由于县级政府无机构编制审批权限,致使当初园区管委会设置为临时机构,组成人员全部都是兼职开展工作,影响了园区的建设速度和工作正常开展。目前,我县已向市编办专题报告,请求成立园区专职常设机构,核定编制18人,实行财政全额拨付。待市上审定批复后,硒谷生态工业园区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办公场所等问题将会得到完全解决。
最后,请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特此复函
联系单位: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5——4425731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