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请求拆除瓦庙镇中心学校操场上空高压线的建议。
紫阳县供电分公司
关于对紫阳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案第50号的复函
王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拆除瓦庙镇中心学校操场上空高压线的建议”收悉,现函复如下:
瓦庙镇中心学校操场上空10千伏高压线始建于1996年3月,当时由青龙洞电站负责承建。当时的该线路是从学校操场的一个边角上空经过的,2005年,中心学校扩建了操场,使其操场露在高压线下。按照国家电力设施规程,横跨公路、学校等上空的电线不低于8米,是符合其规程规定的。该线路由县供电分公司接管后,已对原有电线和横担进行了更换和加固。您在建议中提出的情况,供电分公司非常重视,对此落实了两条措施,一是由毛坝供电所加派人力,加大对该线路的巡查力度,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二是由我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尽快制定规划,将现有电线全部更换加粗,并在学校两端的电杆上,采用双横担和鱼肚状接线加固,确保电线安全可靠。
感谢您对紫阳电力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答复提出建议好意见,并请您一如既往地关注紫阳的电力事业,以便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特此函复
联系单位:紫阳供电分公司网改办
联系电话:0915—4420690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