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案第20号

时间:2012-06-18 10:21

案 由:关于消化乡镇通村水泥路欠帐问题的建议。

提案人:曹仲之(斑桃镇党委书记)

刘健骅(洄水镇党委书记)

马 东(洄水镇政府镇长)

周锦政(双桥镇党委书记)

田元彬(斑桃镇政府镇长)

焦 峰(洄水镇人大主席)

唐安寿(界岭镇人大主席)

容:自2006年以来,抢抓通村水泥路建设机遇,按照“群众打底子,政府铺面子”的原则,全县实现了1780公里通村水泥路建设目标,但由于紫阳各镇施工条件相对艰难,以及路程远近不同等原因,各条路在建设工程发包时,不同程度地均超出了省市县补助标准,而紫阳各镇均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其他项目资金不得转移用途,无疑各镇都背负了一个沉重的“包袱”。每年镇领导也就对各老板采取了“骗术”,但纸最终是包不住火的,年关将至时,许多老板便让农民工上政府大门催要工程款,给各镇辖区社会稳定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建 议:建议政府对各镇通村路债务进行全面清理,纳入年度预算盘子,采取消化普九债务方式进行消化。

处理意见:转县交通运输局办理。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复函

曹仲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消化乡镇通村水泥路欠账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函复如下: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在全县通村公路建设中,由于物价上涨、施工难度增大、地方偏远等因素,导致公路建设成本增加,而省市补助标准有限,致使部分镇在通村公路建设中欠账现象严重。
  为了尽力减少通村公路建设欠账问题,我局在按照省市补助标准足额兑现通村公路建设资金的同时,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对少数边远乡镇通村公路施工难度大、建设成本高的通村水泥路建设项目适当提高了补助标准。目前,我局已全部足额补助兑现到位。
  但少数乡镇在实施通村公路建设中,与施工队签订的超补助标准的施工合同所产生的资金缺口问题,由于未与我局沟通联系,现不清楚具体欠账情况,但我局也无资金来源解决各镇超补助标准签订合同产生的资金缺口问题。特别是近年来,我局在全力加快通村公路建设的同时,我县实施了渔紫公路改造和所有县乡公路改造工程,由于省市补助资金有限,市县配套资金未得到落实,导致我局背负沉重的债务。
  因此,我局暂时无资金来源消化通村公路建设欠账问题。今后,我局将抢抓机遇,多方争取上级支持,尽力支持解决通村公路建设欠账问题。
  特此函复
  联系单位:紫阳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915-4421374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