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案第07号

时间:2015-07-07 16:46

案由:关于尽快协调解决双桥镇莲花村、汉王镇移民安置点建设用地问题的建议。

提案人:彭勇(双桥镇党委书记)

佘在随(汉王镇人民政府镇长)

内容:双桥镇莲花村避灾扶贫集中安置点被列入我镇2015年度搬迁建设任务,该点规划安置搬迁居住在高山偏远及危房居住户100心服,分年度实施。经过县驻村工作队及镇村干部大力宣传动员,已报名搬迁农户37户,其中贫困户33户,受滑塌及洪涝灾害威胁的农户15户,截至目前,农户已预交建房资金70余万元,安置点征地已完成。通过前期现场勘查,安置点建设地点初步计划在莲花村一组李家河坝南侧,国土所实地踏勘后,确定该块土地属基本农田,且用地规划没有调整下来之前,不能作为建设用地,在实地勘查过程中,只有李家河坝北侧属一般性耕地(大部分为河滩地)能够进行利用,搬迁户认为河流南侧属阴坡,北侧向阳,经莲花村两委干部会同国土所及包组干部于3月11日在李家河坝北侧征地8.6亩,兑现征地费用20余万元。

在该村安置点办理用地规划相关手续过程中,用地主管部门却不予审批,已征土地(李家河坝北侧)不能作为建设用地。莲花村村级安置点报名农户大部分为在册贫困户,且有部分农户现有房屋受滑塌和洪涝灾害威胁,如果该安置点不能尽快启动实施,势必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信访苗头和不稳定的因素,请求请求县政府给予协调解决该村集中安置点建设用地相关审批手续的问题。

同时汉王镇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一些行政村的移民安置点已经完成了前期的规划、选址等工作,但是目前由于土地审批使用权的问题,致使工程建设迟迟不能开工。特建议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提早规划,尽快出台政策,完善这些村级集中安置点土地审批权问题,使存在同类问题的镇村安置点建设能够顺利进行,早日完工,让群众早日搬入新家。

建议: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尽快协调解决各镇村集中安置点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