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案第16号

时间:2015-07-07 17:37

案由:关于进一步规范治理“人情风”的建议

提案人:王晓鹏(联合镇党委书记)

陈威强(联合镇政府镇长)

内容:礼尚往来是一种社会习俗,红白喜事亲朋好友聚一聚,捧个场,热闹一番,本是无可厚非的事。可眼下,这种传统礼仪在日常生活中,已逐渐异化变质,在官场、职场、民场等各个社会阶层中,莫不充斥着各种各样的“人情风“,礼尚往来的传统美德却变成了借机敛财的一种手段。

2014年1月9日,县委办以紫办发【2014】1号文件印发了《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通过一年来的监督和执行,我县党员领导干部包括村干部“人情风”逐步趋于规范。但这种规定只是针对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干部,在广大农村普通居民(没有管头的这些群体)中,以升学、参军、生日、满月、新居落成、乔迁、开业等为名目,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之风依然盛行。以联合镇腰庄村为例,据不完全统计,仅2014年,操办各种喜庆事宜共41起,其中婚丧嫁娶15起,乔迁新居17起,满月、生日9起。特别是村干部,群众操办任何事宜都要请他们到场,为了工作,碍于情面不得不随一份礼,加上跨村和其他地方送礼的,一年下来,少则两三千,多则四五千。特别是实施陕南避灾移民搬迁后,乔迁新居大操大办骤增,广大群众苦不堪言,村干部更是有苦难言。

有了党的好政策,农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然而,日子越来越好,“人情”枷锁却越来越重,“人情”歪风不但影响了精神文明建设,也成为我镇农民最大的负担,成为农村最不和谐的风景。由政府主导,以合适的方式整治、规范农村“人情风”成为广大农民的热切期盼。

建议:

1、在进一步巩固规范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喜庆事宜的基础上,将村(居)“人情风”一同纳入整治和管理,形成移风易俗、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良好风气。

2、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以村(居)规民约的方式明确村(居)民操办喜庆事宜范围和审批程序。

3、将操办喜庆事宜与农村各项惠农政策(如:移民搬迁、低保等)挂钩。

4、将农村移风易俗作为一项考核指标纳入绩效考核管理(可先从精准扶贫村推行),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