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案第14号

时间:2015-07-07 17:07

案由:关于加快农村文化事业发展的建议。

提案人:郭申芝(双安镇白马村村民)

内容:十八大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广大城镇社区公益性文化事业迅猛发展,广大城镇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也呈现出异彩纷呈的局面。但由于受资金投入、人力资源、交通条件等各种因素的制约,偏远农村的公益文化事业建设仍然较为滞后,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的健康发展和稳定和谐。特别是在当前农村正在反对人情分子、打牌赌博和大吃大喝等不正之风的过程中,群众迫切需要用积极健康的文化娱乐项目填补精神空间、丰富精神生活,为此发展农村公益文化事业就显得尤为重要,我认为政府应该把为农村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服务作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人、财、物力投人,带动和引导农村文化事业发展,从而为建设新农村、发展新农业、培育新农民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是应加大政策扶持。建议进一步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人力度,对农村给予倾斜,鼓励和帮助村、社区成立民间艺术团体,结合农村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和移风易俗等要求编排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舞蹈、快板、民俗等文艺节目,吸收专业人员和群众共同演艺,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弘扬健康向上的生活理念,反对歪风邪气,倡导文明新风,抵制消极腐朽思想的侵蚀。

二是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议结合偏远农村实际,规划和建设既有地方特色、地域风貌,又具有现代化特征的文化广场、娱乐健身场所和文化墙,配备文化设施、服装倒具和健身器械,丰富和更新“农家书屋”,为群众提高文化生活质量创造良好条件。

三是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起开放的文化人才培养、引进、选拔和激励机制,培养造就更多的文艺人才,为推动农村文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撑。推行农村文化志愿者服务机制,配备农村文化助理员,出台农村文化工作者补助、招考等激励机制。同时,充分挖掘和培养农民群众身边的乡土文化人才,不断加大乡土文化人才的培训和帮扶力度,使乡土文艺人才成为推动农村文化事业发展的生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