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复函

时间:2017-09-03 16:05

许海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教场坝、南城根、潘家坡至石梁子棚户区改造的建议”收悉,现函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关心和支持。河堤路西段里侧东城门、校场坝至石梁子棚户区改造是我县2017年城乡20件实事之一,截至目前,已完成项目编报、调查摸底、征求意见等前期工作,拆迁和补偿方案于6月23日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将于近期提交县委常委会决定,通过后立即组织实施。同时该项目已向中省和国家开发银行争取政策性补助资金和贷款,待拆迁启动后逐步到位。房屋征迁完成后,将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规划公司做好项目建设规划,规划依据紫阳地域文化和旅游城市特点形成最佳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特此函复

联系单位: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15─4422335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