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紫阳县人民政府尽快批准重建城关清真寺的复函

时间:2017-06-26 09:46

尊敬的古新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紫阳县人民政府尽快批准重建城关清真寺》的提案已收悉。我县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县政协民宗委、县城建局、县民政局有关负责同志到现场进行了勘测,结合紫阳县总体规划有关规定和要求,现答复如下:

1.迅速将城关清真寺设计图纸送城建局审核,如图纸设计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由城关清真寺管委会提供清真寺的土地证、设计图纸含电子版、四邻协议书报县城建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再行现场勘查,若图纸与现场勘查均审核通过,县城建局按规定办理相应的规划手续。

2.如果设计图纸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根据有关规定由县城建局报县规委会研究,县规委会审定批准后,县城建局按规定办理相应的规划手续。

3.规划手续办齐后,可开工建设。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紫阳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