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紫阳县人民政府> 新闻中心> 今日紫阳>正文详情

紫阳:村里来了党建指导员

时间:2021-04-19 08:09作者:唐 波来源:安康新闻网

“1921年的中国正处于风雨飘摇之中,那年7月,浙江嘉兴南湖红船上,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4月15日,紫阳县司法局干部、党建指导员周舟在焕古镇东红村给村党员干部讲党史,简述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历程,共同感悟“红船精神”。

近日,紫阳县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选派了包括周舟在内的78名年轻优秀党员干部到78个村(社区)党组织,“一对一”地联系指导党建工作,充分发挥信息联络员、党史宣讲员、党务指导员、党建督导员、党建调研员“五大员”作用,切实解决村(社区)党组织党务工作力量缺乏、业务能力不强、党建质量不高、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难题。

目前,78名选派人员已完成岗前集中培训,并陆续到村到岗。选派人员将在镇党委和村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包括及时向村(社区)党组织传达全县基层党建工作安排,及时了解基层党建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书面报告。每月组织所联村(社区)党员开展一次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普及党史知识。指导所联村(社区)党组织规范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积分管理、党费收缴、党务公开、发展党员等日常党务工作。

选派人员每月到所联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少于两次,工作纪实手册每月由所联村支部书记及镇党委书记确认签字,镇党委每月向县委组织部书面报告一次选派党员干部到村指导工作情况,杜绝“管理真空”,确保在岗有为。紫阳县委组织部将不定期开展暗访督查,对工作成效明显、踏实肯干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推动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予以谈话提醒;对工作滞后、群众满意度差的,实行组织处理;对连续三次不按要求到联系村(社区)开展工作的,由选派单位召回调整;对严重违纪违规、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启动党纪问责程序。

紫阳县通过建立选派年轻优秀党员干部联系村(社区)制度长效机制,每年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选派一批年轻优秀党员干部到村(社区)党组织,“一对一”地联系指导党建工作,将促进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班子能力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建质量全面提升,同时也让县直单位年轻党员干部在乡村振兴一线接受锻炼、提升综合能力,为实施“十四五”规划、推动乡村振兴强化组织保障、储备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