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经办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0000001170300201910019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决算
来源 紫阳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9年07月19日
内容概述 社会保险经办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负责贯彻执行中省市制订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负责全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医疗、工伤、生育三项保险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筹集、管理和支付工作;

3、负责编制医疗、工伤、生育三项保险基金预、决算,建立健全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4、负责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审核和参保登记,建立基础资料数据库和统计信息系统;

5、负责全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管理工作。

本部门2019年和农村合作医疗合并,更名为紫阳县医疗保障局,下设紫阳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2018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2900人,全年总收入4483.51万元,总支付保险基金3780.05万元,2018年末基金累计结余为3174.92万元。

2、2018年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 5214人,全年总收入本年度生育保险收入为48.30万元,生育基金收入少是因为本年度财政供养人员配套资金未到位,本年度生育待遇支付基金105.8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23.41万元。

3、2018年居民医保参保人数 21788人,个人缴费标准 160 元, 各级财政人均补助500 元。全年总收入1657.15万元,本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支付2139.17万元,较上年支付增加1142.7万元,主要是归还了上年农合垫付的400万元,居民在市本级及西安住院人数增多,实时结算数额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60.22万元。

三、部门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属于紫阳县人社局下属二级决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员12人,无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如下图

1-1 社保中心人员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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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合计3849.8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80.58万元,增长7.8%,主要职工和居民参保人数增多,财政对职工,居民配套增多。支出合计3864.02万元,比上年增加311.59万元,增长8.7%,主要因为参保人数增多,医疗保险支出过大。

2、本年收入合计3849.85万元。财政拨款3849.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49.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3、本年支出合计386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19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3755.83万元,是为完成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付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合计3849.8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80.58万元,增长7.8%,主要职工和居民参保人数增多,财政对职工,居民配套增多。支出合计3864.02万元,比上年增加311.59万元,增长8.7%,主要因为参保人数增多,医疗保险支出过大。

2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64.0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基本支出108.19万元,项目支出3755.83万元。

3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19万元,人员经费支出77.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8.08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相关报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44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1万元。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3批次,18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比上年减少0.82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节俭、严禁超标准、超规格接待。
2、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0.58万元,原因是2018年培训少,无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0.32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原因是会议次数减少,会议费减少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编制绩效目标考核评价项目,2019年拟编制考试培训经费等绩效目标项目。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19万元,人员经费支出77.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8.0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2018部门决算公开样表(社会保险经办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