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1170300201904059 | 公开目录: | 部门财政预决算 |
来源 | 紫阳县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19年03月25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高滩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
一、镇党委镇政府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㈠、镇党委、镇政府主要职能
镇党委、镇政府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做好镇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等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4.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镇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能力。
5.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㈡镇机关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1.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宣传、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组织、统战、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群团等工作;负责人事编制、档案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协调各项中心工作。
2.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要承担镇人大的日常工作等。
3.经济发展办公室(国土资源管理所、环境保护所):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村(居)民建房规划前置审批;负责村(居)民建房及集体建设用地初审和监管实施,耕地保护,土地矿产动态巡查,地质灾害防治;负责产业发展、扶贫开发、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4.社会治理办公室(司法所):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反邪教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等工作。
5.市场监管所:主要负责镇辖区商贸流通、农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6.财政审计所:主要负责镇财政财务工作;负责镇政府年度预决算编制和镇级财源建设;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负责村级财务监管工作;负责各类惠农资金和财政资金审计工作。
㈢镇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站:主要职责承担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和气象公共服务与灾害防御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和畜牧兽医监管工作;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综合开发、技术推广、生产经营、土地流转等相关服务工作。
2.社会保障服务站:主要职责承担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福利救助、农村合疗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科技等工作;承担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社区建设、拥军优属、民族宗教、老龄事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民政事务工作。
3.公共事业服务站: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承担镇、村道路管护,承担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服务工作。
二、2019年主要工作事项及目标任务
(一)、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现整镇脱贫退出
尽锐出战合力攻坚。把整镇退出作为今年的头等大事、首要任务、第一目标,围绕工作落实、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强化镇村两级攻坚体系,充分发挥“四支队伍”作用,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凝聚各方力量合力攻坚,确保全镇实现高质量脱贫退出。全面推进“四大工程”。狠抓产业就业带动工程。全面落实“一镇一业一龙头、一村一品一主体、一户一技一项目”,因地制宜、因村制宜大力发展种植养殖,实现贫困村特色产业全覆盖、长短产业全覆盖。深化农村“三变”改革,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综合运用股权合作、小额信贷、产业奖补、互助资金、生态补偿等措施,多渠道增加群众收入,带动贫困群众稳定脱贫。扎实抓好就业扶贫,结合新社区工厂、特色产业、公益事业等发展需求,用足用好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狠抓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加快“两房”建设,全力抢进度、促竣工、抓入住,8月底前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保障对象入住任务,统筹推进非贫困户不安全住房搬迁和危房改造,确保安全住房率达标。加快贫困村基础建设,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设施,6月底前各项建设全部完成,各项硬件指标全部达标。狠抓惠民关爱保障工程。严格落实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兜底保障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对象一人不漏、精准全覆盖。狠抓乡风文明治理工程。大力推动“德治、法治、自治”三治融合,持续推进新民风建设,重点整治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打牌赌博、封建迷信、好逸恶劳等不良风气和陈规陋习,大力弘扬自强自立精神,增强群众脱贫内生动力。强化督查考核。脱贫攻坚是一场检兵验将的冲锋之战,必须严明号令、改进作风、完善机制、铁律督战,鼓励有作为,整肃不作为,实行每月一督查一通报,周周盘点、月月通报,压力传导、倒逼进度,形成“水惊鱼跳”的攻坚氛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实施重奖重罚,坚持让每个干部树立“不战就是逃兵、不干就是失职、干不好就是犯罪”的思想,倾全镇之力坚决打赢这场输不起的攻坚战。
(二)、突出项目建设关键,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狠抓项目建设。立足镇内产业发展需要和资源禀赋,紧紧围绕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紧盯企业投资、外来资本的关注点、结合点和兴奋点,做好项目策划包装和前期工作,为项目引进落地创造有利条件。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联系,千方百计、全力以赴争取上级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统筹城乡融合发展。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加快集镇功能性配套设施建设,规范安置小区物业管理,逐步完善集镇功能,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常态化抓化集镇绿化亮化、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市场经营秩序整治工作,不断提升集镇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抢抓汉江生态经济带建设、苏陕扶贫协作等重大机遇,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发展观光休闲、茶事体验、健康养老、足疗养生、富硒餐饮等现代服务业,鼓励引导在外能人回家发展、回乡创业,力争在招大引强上实现新突破。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建设美丽高滩
严格生态保护。坚决贯彻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落实国家生态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推进“五边五治、四化四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压实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以最大决心、最强力量、最严措施,保护好蓝天净土、绿水青山。狠抓生态治理。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巩固提升中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治成效,深入开展生态环保十项专项整治行动和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持续抓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探索建立“山长制”,划清网格单元,明确保护职责,优化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体系。强化“河长制”“数字化”监管,责任落实,加强水源地保护,重拳整治污水直排、河道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确保汉江水质稳定达标。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落实铁腕治霾措施。积极争创省级生态镇。加强生态建设。加强国家主体生态功能区建设,大力推进水源地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等生态项目,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林业工程。倡导绿色低碳生活,让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家园成为全民自觉行动。
(四)、倾力保障民生需求,切实增进群众福祉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深入开展“七五”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关爱服务机制,让弱势群众得到更多关爱。完善各类应急处突预案,提高应急处突能力。深化“平安高滩”建设。抓好新时代“十个没有”创建,落实网格化管理和“三调联动”机制,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化解信访存量、严控信访增量。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狠抓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掀起新一轮扫黑除恶强大攻势,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迈进。优先发展社会事业。扎实推进“双高双普”创建,强化教师队伍管理,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抓好镇卫生院及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全力推进新民风建设,加强村、社区文化阵地和队伍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加强政治建设,为党为民、忠诚担当。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持续深化完善创新“五个一”工作法,实现联系群众主动化、服务群众常态化。
加强班子建设,团结协作、和衷共济。精诚团结者兴,上下同欲者胜。全体镇村干部要始终从大局出发,以高滩发展为重,以群众福祉为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频共振,做到紧密协作不推诿、职责到位不越位、相互补台不拆台,形成高效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驻镇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主动参与中心工作,形成共谋发展、相互支持的生动局面,共同把高滩各项事业不断推向新的高度。
加强法治建设,依法依规、履职尽责。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工作全过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依法保障公民权益,依法解决各类矛盾和问题,着力建设法治政府。认真落实上级和镇党委的各项决策,自觉接受镇人大监督和人民群众社会监督。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水平,严格依法办事、公开办事、按程序办事。
加强效能建设,提升质效、争先创优。加强学习型、落实型政府建设,健全工作清单、公开承诺、限时办结、预警提醒、问题反馈、全程督查、绩效考核、鼓励激励、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着力解决“能力不够不会为、怕担责任不敢为、得过且过不愿为”的问题,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成为工作的主旋律,让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成为干部的新常态。
加强廉政建设,从严从实、干净干事。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支持镇纪委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持续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让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查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高滩镇人民政府本级(机关和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2 |
高滩镇财政审计所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90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事业编制40人;实有人员105人,其中行政42人、事业56人。另有离岗分流人员7人,遗属39人,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1人由我镇发放工资。有退休人员74人由县退保办发放工资。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XX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本部门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支出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46.94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246.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6.94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316.4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提标及养老保险保险单位配套收入列入到镇级支出;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246.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46.9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316.48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工资提标及养老保险保险单位配套支出列入到镇级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2018年的结转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46.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6.9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316.4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提标及养老保险保险单位配套收入列入到镇级支出;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246.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46.9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316.4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提标及养老保险保险单位配套支出列入到镇级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46.94万元,较上年增加316.48万元,主要原因是是工资提标及养老保险保险单位配套收入列入到镇级支出。具体情况是:人员经费支出1059.5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8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06.4万元。其中分为:工资福利支出1008.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35万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6.94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人大事务)(2010101)16.15万元,较上年增加7.97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及人员变化和安排专项业务费;
(2)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室补助支出)(2010301)506.59万元,较上年增加30.85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及人员变化;
(3)行政运行(党委支出)(2013101)53.81万元,较上年增加38.31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及人员变化和安排专项业务费;
(4)行政运行(财政事务)(2010601)107.76万元,较上年增加29.56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及人员变化;
(5)群众文化(2070109)76.42万元,较上年增加27.04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及人员变化;
(6)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80199)171.21万元,较上年增加121.83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及人员变化;
(7)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21104)30万元,与上年持平;
(8)农林水支出(农业)(21301)285万元,较上年增加78.64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及人员变化。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6.94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008.19万元,较上年增加279.45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及人员变化;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87.4万元,与上年增加4.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51.35万元,较上年增加32.73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取暖费、降温费、交通补贴预算口径变化。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6.94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008.19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8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51.35万元。因2019年部门预算中首次批复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1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及公务接待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18年和2019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工作;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8年和2019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会议费5万元,与上年持平,按照预算要求安排。无培训费预算。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81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当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57万元。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在部预算中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数。
3、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工资福利支出:指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如:退职金、遗属生活补助费、在职人员取暖费、降温费、交通补贴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如:办公费、培训费等。
7、项目支出:指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