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索引号 0000001170300201904023 公开目录: 部门财政预决算
来源 紫阳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19年03月18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5〕22号),设立紫阳县民政局,为紫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2.负责全县范围内的社团登记、年检和各社团协会、基金会的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全县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办理全县范围内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年检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3.拟订全县救灾工作的政策办法、实施细则;组织灾情调查上报及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承担全县灾民生活救助工作,实施减灾计划,开展减灾合作与交流。

4.负责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5.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监督全县城乡社区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

6.负责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审定和扶持福利企业,管理使用好福利资金

7.指导全县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8.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9.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10.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负责镇村的设立、撤消、调整、更名、界限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组织调处县际和县内各镇村的行政区域界线争议

11.负责全县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和补助工作,革命烈士审查、褒扬及伤残军人伤残等级审查、申报工作,审核报批全县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负责烈士陵园的维修管护工作。

12.负责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13.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4.负责全县民族宗教事务。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紫阳县机构改革方案》,2019年拟将本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整合,拟组建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按中省有关改革部署实施。相关内设机构随之调整。

(三)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紫阳县民政局内设5个股室。

1.行政股(编制2名)

负责承办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和督促实施;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政务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计划生育、安全卫生、接待服务和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统计报表和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工作;承担部门党建、精神文明、纪检监察、党风廉政、信访维稳和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推进社会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2.救灾和社会福利慈善股(编制2名)

负责全县救灾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灾民生活救助;指导救灾捐赠和救灾物资储备工作;负责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组织核查灾情,负责灾情信息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承办中、省、市各级生活类救灾物资代储工作;负责减灾工作的监督管理;拟订减灾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减灾合作与交流;承担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及扶持保护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推进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务发展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负责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及年检审定工作,指导农村福利生产合作社建设;指导协助县救助管理站、县社会福利院工作

3.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股(编制2名)

指导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指导村务公开和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城乡社区服务管理与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基层群众组织和社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表彰;配合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拟订全县行政区域规划和地名规划;负责全县镇、村的设立、撤消、调整、更名、界限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报批,组织调处县际和县内各镇村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与裁决;负责全县勘界工作,向省政府呈报县与外省山脉、河流等自然地理名称意见;参与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负责本县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编辑、审定工作;拟订儿童收养并组织实施;承担涉外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收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协助殡葬管理所工作;拟定全县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规划,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年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其违法违纪行为和非法组织活动;负责全县各民间协会、基金会的监管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和区域范围,负责对全县社团办事机构、分支机构的管理工作。

4.优抚安置股(编制2名

代拟本县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的实施细则;拟定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评审、褒扬执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查、调整伤残军人等级和褒扬革命烈士的申报;指导协调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组织实施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宣传和慰问活动;负责县级双拥模范镇建设的指导、检查和评选双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表彰工作;负责与部门、驻军的联系,推进军民共建活动,收集双拥工作情况,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指导协助烈士陵园管理所工作;承办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其他工作;负责城镇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军队离退休干部、伤残军人、无军籍退休职工的安置管理工作,编制、拟定安置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指导实施;参与征兵工作;协调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训、使用,承办县安置领导小组的其他工作。

5.民族宗教股(编制2名)

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及宗教事务管理。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民族工作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推动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监督清真食品的生产、经营、管理,为少数民族企业的发展提供服务和指导;监督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使用和民族特需用品的生产;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负责民族成份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宗教事务管理,办理民族宗教方面的对外交往事宜,依法审批民族宗教方面的有关事项。掌握宗教方面的信息动态,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性建议;指导帮助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广泛联系宗教界人士,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承办有关审核审批事项,负责教职人员培训备案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宗教界人士的政治安排使用工作;负责全县民间信仰的调研和管理工作;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方面的有关工作

根据《紫阳县机构改革方案》,2019年拟将本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整合,拟组建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按中省有关改革部署实施。相关内设机构随之调整。

(四)人员编制

紫阳县民政局核定行政编制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五)其他事项

1.紫阳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为县民政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全额预算,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负责研究制定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落实高龄老人的优待政策,做好60岁以上老人的统计建档工作,负责《老年优待证》的申报、发证工作,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对老龄工作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组织、协调有关老年事务的对外交流和重大活动;指导、督促和检查各镇的老龄工作。

2.紫阳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

为县民政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全额预算,事业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负责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规划;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临时救助的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社会救助资金的审批、发放工作;承担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工作;参与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管理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审批及五保供养金的审批、发放工作;拟订农村敬老院建设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农村敬老院星级创建工作。

3.紫阳县社会福利院

为县民政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经费全额预算,事业编制3名。负责全县对城市中无家可归、生活无依无靠的孤老、残幼儿收养、教育工作;负责收养被遗弃的残婴、幼儿的哺乳、沐浴、治病等特殊护理工作;办理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4.紫阳县救助管理站

为县民政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经费全额预算,事业编制3名。负责外省外县流入我县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教育、劝返安置;配合公安司法部门,做好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安置及无名尸体的验证、安葬等;协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车站、码头、高速路、铁路沿线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劝返工作;办理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5.紫阳县婚姻登记管理所

为县民政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经费全额预算,事业编制3名。负责《婚姻法》的宣传贯彻执行,负责全县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负责涉外婚姻的审核报批工作,拟定全县婚姻登记管理规定,倡导婚姻习俗改革,负责指导各镇区域性婚姻登记点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全县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

6.紫阳县殡葬管理所(县烈士陵园管理所) 为县民政局下属财政差额补贴股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名。负责全县殡葬管理、烈士陵园及公墓日常管理等工作。

(六)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重点业务工作

1.完善城乡低保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执行低保标准增长机制,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8.9%、15%,同时全面落实分类施保政策。对重病重残无法通过扶贫结业产业扶持脱贫的困难低保对象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要健全村镇档案资料,各环节程序到位,印证资料齐全,救助公示栏管理到位,规范张贴临时公示内容和长期公示内容。

责任领导:郭家成

责任单位:低保办(吴瑶)、各镇民政工作办公室

2.健全社会救助制度,拓宽临时救助保障,优化简化临时救助制度审批程序,及时对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实施临时生活救助。各镇要建好临时救助台账,全面规范收集有关印证资料,严格审核救助事由,合理审批救助标准,严禁人为降低或拔高救助标准,同时在资金兑付上要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兑付到位,确保发挥救急难作用。

责任领导:郭家成

责任单位:低保办(吴瑶)、各镇民政工作办公室

3.全面落实特困供养政策,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及时发放供养金,做到应养尽养。严禁片面的将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理解为只有60岁以上未婚无子女的人员才能纳入特困供养范围。积极开展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及时按标准发放护理费。对分散供养对象全面签订“四方监护协议”,做到监护责任落实无遗漏,切实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郭家成

责任单位:五保股(谭科云)、各镇民政工作办公室

4.全面提升农村五保集中供养保障管理水平,结合脱贫攻坚工作需要,加快全县17处五保安置房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并统一纳入所在镇敬老院统一管理。积极动员更多的分散供养对象入住敬老院,确保床位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全面提高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责任领导:毛良兵

责任单位:五保股(谭科云)、各镇民政工作办公室

5.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加强残疾补贴对象信息动态管理,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及时申报审批符合条件的新增残疾对象,及时清退自然减员对象及不符合政策条件对象,确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在补贴资金发放方面,提前开展信息核对审核工作,确保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责任领导:蔡英彪

责任单位:救灾和福利慈善股(叶永胜)、各镇民政工作办公室

6.全面落实困难儿童救助保障政策。及时按政策规定实施孤儿、困境儿童信息登记,并严格执行信息动态管理,按照孤儿基本生活和实施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费标准及时发放生活补助费。

责任领导:蔡英彪

责任单位:社事股(刘世明)、各镇民政工作办公室

7.加强“爱心超市”运营管理工作,积极发挥扶贫扶志作用。县民政牵头制定“爱心超市”运营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指导镇村建设管理贫困村“爱心超市”。各镇村及包联部门积极履行建设管理帮扶责任,积极开展积分登记、奖品兑换活动,及时规范完善台账资料,同时要在群众中广泛开展公益积分兑换奖品宣传活动,积极引导新民风向好发展,切实发挥扶贫扶志作用。

责任领导:蔡英彪

责任单位:社事股(刘世明)、各镇民政工作办公室

8.殡葬服务管理工作。县民政局深入开展殡葬工作调研,积极制定城镇殡葬管理办法,加大殡葬执法力度,规范集镇丧葬行为,全面推行集中办丧集中安葬。各镇继续做好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加强集镇殡仪馆服务设施完善,分步逐年实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做好公墓绿化及后期锄草管护工作。殡仪馆及公墓还没有启动实施或停滞的镇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政府加大以奖代补扶持力度,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建设殡葬服务设施。

责任人:蔡英彪

责任单位:社事股(刘世明)殡葬管理所(许正贵)各镇民政工作办公室

(二)民政重点项目建设

1.村活动室建设项目24个

责任领导:蔡英彪

责任单位:社事股(刘世明)、相关镇人民政府

2.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个(蒿坪双星社区、洄水街道社区)。

责任领导:蔡英彪

责任单位:社事股(刘世明)、蒿坪镇、红椿镇人民政府

3.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2个(蒿坪双星社区、洄水街道社区)。

责任领导:蔡英彪

责任单位:慈善股(叶永胜)、蒿坪镇、洄水镇人民政府

4.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20个

责任领导:蔡英彪

责任单位:慈善股(叶永胜)、相关镇人民政府

5.县级养老公寓二期配套服务设施工程

责任领导:郭家成

责任人:沙阳春 王尹理

6.县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

责任领导:蔡英彪

责任人:刘杰、

7.紫阳县生态健康养老示范园提升工程

责任领导:文

责任人:郭家成 毛良兵 苟云华

8.环城路居家养老示范社区提升工程

责任领导:蔡英彪

责任人:叶永胜 李佩忠

9.示范性农村敬老院创建(城关镇区域敬老院、洄水镇中心敬老院)

责任领导:毛良兵

责任单位:五保股(谭科云) 城关镇、洄水镇民政工作办公室

10.示范性农村互助幸福院创建(蒿坪镇王家河村、向阳镇悬鼓村)

责任领导:蔡英彪

责任单位:慈善股(叶永胜) 蒿坪镇、向阳镇民政工作办公室

11.标准化城镇社区创建(蒿坪双星社区、红椿街道社区)

责任领导:蔡英彪

责任单位:社事股(刘世明) 蒿坪、红椿镇民政工作办公室

12.兜底脱贫示范村创建17个(每个镇创建1个,要落实具体村名)

责任领导:郭家成

责任单位:低保办(吴瑶) 各镇民政工作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拟变动情况

1

紫阳县民政局部门本级(机关)

拟将本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整合,拟组建退役军人事务局

2

城区殡葬管理所

无变动

……

……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24人;实有人员34人,其中行政23人、事业1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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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支出涉及的资产购置。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2019年本部门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4.47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444.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4.4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865.05万元,主要原因是涉及抚恤中的其他优抚支出未纳入2019年预算。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444.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44.4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865.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优抚股成为优抚事务局,故我单位未列部门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4.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4.4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865.05万元,主要原因是涉及抚恤中的其他优抚支出未纳入2019年预算,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444.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44.4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865.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优抚股成为优抚事务局,涉及抚恤中的其他优抚支出未纳入2019年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44.47万元,较上年增加134.9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提高基本工资标准,相关福利待遇标准相应提高。人员增加五名,下设敬老院安置军人三名,借调人员转正一名,考试录取一名另外,2018年预算未涉及社保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缴费,2019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已纳入部门预算,共计预算95.9万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4.47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0601)342.44万元,较上年增加134.95万元,原因是2018年提高基本工资标准,相关福利待遇标准相应提高。人员增加五名,下设敬老院安置军人三名,借调人员转正一名,考试录取一名另外,2018年预算未涉及社保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缴费,2019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共计预算95.9万元,纳入了部门预算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55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4.4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342.43万元,较上年增加130.03万元,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18年提高基本工资标准,相关福利待遇标准相应提高。人员增加五名,下设敬老院安置军人三名,借调人员转正一名,考试录取一名另外,2019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纳入预算,共计预算95.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02.04万元,较上年增加6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五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有所增加,专项业务经费金额不变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0.72万元,原因是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主要是其他优抚支出,但由于2019年机构改革后,优抚股成为优抚事务局,故我单位未纳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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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4.47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342.43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02.04万元,因2019年部门预算中首次批复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4.2018年结转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对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4.2万元,较上年增加0.72万元(2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实有人数增加五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无任何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4.2万元,较上年增加0.72万元(2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实有人数增加五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现有用车为救灾专用车辆,运行维护费未被纳入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新增会议费2万元,与上年不形成对比,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参加各项会议支出增加。无培训费预算。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民政局为全额拨款单位,2019年预算办公费11万元,印刷费7万元,水费3000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12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租聘费3万元,培训费3万元,会议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4.2万元,劳务费1.7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4.48万元,福利费(体检费)2.52万元,救灾专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合计金额102.04万元。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96.4万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5.64万元,主要原因在于人员编制增加五名,其中下设敬老院安置军人三名,借调人员转正一名,考试录取一名。致使公用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交通补贴增加。2018年未将会议费、维护(修)费、福利费(体检费)、救灾专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纳入预算,2019年预算会议费3万元,维护(修)费10万元,福利费(体检费)2.52万元,救灾专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更为细致,精确到了每个经济科目,确保了预算资金能够专款专用,按计划使用。2019年差旅费预算较2018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为了我单位能够更好地开展扶贫工作,包村干部经常下乡到包联村,促使包联干部能够更好地融入包联村,而包联村能够得到更好地发展。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当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0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9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74万元。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 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 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63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xl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