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的十条意见

时间:2018-04-09 09:56来源:《安康日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发〔2017〕11号)和中省有关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重要会议精神,坚决打赢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现就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提出以下十条意见。

一、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每人包抓1个深度贫困县区。

二、市级领导、市级部门主要领导和县区领导包抓全市168个深度贫困村,派驻深度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长由帮扶单位后备干部担任。

三、中省定点扶贫单位重点向深度贫困县和深度贫困村倾斜,新增市级驻村帮扶部门全部安排到4个深度贫困县区。

四、省级国企“合力团”80% 扶贫项目资金要倾斜支持 168个深度贫困村。

五、组建市级国企“合力团”,各帮扶4个深度贫困县区中的一个深度贫困村。

六、每年在市级财政预算专项扶贫资金中单列30%用于支持4个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

七、市级财政预算的5000万元产业发展基金除执行市政府现有政策外,财政及相关部门要把 80%以上资金用于支持深度贫困县区、村的企业和项目。

八、各县区每年从县级配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中省市下达的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中单列 10%用于深度贫困村,其余资金按照年度脱贫攻坚规划项目分配。同时,县区整合资金要逐步向就业、产业扶贫倾斜,2018年、2019年、2020年用于就业、产业扶贫的整合资金占比应分别达到50%、60%、70%。

九、市县相关行业部门向上申报项目,深度贫困县区、深度贫困村优先。

十、苏陕扶贫协作和天津对口支援项目资金80%要安排用于深度贫困县区和深度贫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