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河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洞河镇小红光村活动室和活动广场建设项目立项的报告》(洞政字〔2019〕5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原则同意洞河镇小红光村活动室和活动广场建设项目立项。
二、项目建设地点:洞河镇小红光村三组。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村级活动室350㎡、活动广场600㎡。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3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苏陕扶贫协作资金及脱贫攻坚整合资金。
五、项目计划于2019年4月开工,2019年9月竣工,建设期6个月。
六、紫发改投资〔2018〕384 号《关于洞河镇贫困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中确定的小红光村活动室建设项目、文化活动广场建设项目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失效。
接此批复后,请你们加快做好项目建设各项工作,确保项目早建成、群众早受益。
紫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