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依据

时间:2018-07-10 00:00作者:无来源:市监局
文件名称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依据
索引号 001-065/20180710-083 公开目录: 管理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7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年07月10日
内容概述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依据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于日常监督检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日常监督检查时间、检查结果和检查人员姓名等信息,并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