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系统地记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紫阳建立、发展的历史,总结人大工作宝贵经验,存史资政,继往开来,紫阳县人大常委会决定编纂《紫阳县人大志(1950-2019)》。为更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史实,经研究,从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征集反映紫阳人大历史的史料和相关资料。
一、征集内容
(一)史料
1.反映紫阳人大发展历程、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等有关的重要笔记、收藏文件、文献或报刊、杂志、当事人回忆、手稿、知情人口述、音像资料等。
2.有价值的紫阳人大历史资料。如:1950-1954年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和1954-1965年第一届至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各次会议的通知、文件、代表证、照片等实物资料的照片;1981年成立人大常委会以来的反映县乡人大工作的相关资料、图片和实物等。
3.人大常委会机关曾获省级以上授予的反映紫阳人大工作的有关荣誉证书、奖状、奖牌、奖杯等。
4.市(地)级以上领导同志视察和指导紫阳人大工作或接见驻紫全国、省、市和县人大代表的文字材料和图片等。
5.其他有关紫阳县、乡(镇)人大工作的史料和实物。
(二)人物志资料
1.历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简历、2寸免冠照片(以电子版为主);
2.紫阳籍的历届省人大代表简历;
3.人大代表中受到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含市级)表彰的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其他奖项获奖情况;
4.人大代表中享受省(地)级以上津贴的专家的简历、照片;
5.参加省级以上学术社团并为市(地)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优秀作品奖获得者情况介绍、照片;
6.在军、警界(含司法机关)服役或任职期间立过二等功以上的人大代表简历。
7.本县有突出成绩的人大代表的人物传记、照片。
(三)书(字)画、艺文等
1.历届人大代表或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摄影、书画作品;
2.在市(地)级以上刊物发表或重要会议上交流人大工作的理论研讨文章;
3.个人出版发行的书籍及其名称;
4.人大代表或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撰写的文学作品。
二、征集时间及要求
1.征集时间截止到2019年11月30日,随时欢迎社会各界、单位或个人提供史料和实物照片。
2.提供实物的,经编辑人员拍照、抄录收编后,原件返还收藏者本人。
3.凡提供文字、图片等资料的,经扫描、复印后退还本人。所提供资料均采取无偿方式,也不向入志者收取任何费用。
4.所提供的史料和实物照片可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人大志编辑部,邮件请写清提供者姓名及联系方式。亦可联系人人大志编辑人员前往面谈或面交相关资料。
联系人:吴光明(人物志资料) 电话:13992580038
张 斌(艺文类资料) 电话:18109153630
张 浩(人大史料) 电话:13259390566
QQ邮箱:519545832@qq.com
紫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