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紫阳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紫阳县委组织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时间:2017-01-04 00:00来源:中共紫阳县委办公室
文件名称 中共紫阳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紫阳县委组织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索引号 0000001540000201812024 公开目录: 县委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办发〔2017〕3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1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年01月04日
内容概述 中共紫阳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紫阳县委组织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紫各单位党组织:

《中共紫阳县委组织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中共紫阳县委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紫阳县委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

中共紫阳县委组织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规定〉的通知》(安办字〔2015〕22号)规定,设立中共紫阳县委组织部,是紫阳县委主管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议方案;研究制定选拔、考核干部的规定和程序;负责全县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2. 对县委管理和县委委托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办理县委向县人大推荐干部的工作;办理县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审批手续;承办干部调动事宜;负责非领导职数的设置和管理;考察审批镇组织委员和县直部门行政(人事)股长、办公室主任,办理调整、任免事宜;组织实施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和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工作;负责规划、部署、组织实施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工作;办理县管干部工资评定审批手续和出国出境手续;负责省委选调生管理、培养工作。

3. 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对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建设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措施,并进行宏观指导、督促检查;负责全县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研究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及党组织的设置原则、隶属关系和活动内容、工作方式。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

4. 承办县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的有关工作及各级代表(委员)的推荐考察工作。

5. 对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对党政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科技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协调、督促和检查,并具体组织县委管理的干部和组织、人事政工干部、村干部的培训。完成省市安排的调训任务。

6. 指导全县人才工作,推动和促进社会各类人才成长、开发和合理配置,负责选拔和管理有突出贡献专家、专门人才和新世纪科技带头人。

7. 负责全县组织、(人事)政工干部监督工作的指导、管理,参与制定干部监督工作的政策规定,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受理群众举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政治、思想、作风、廉政、品德等方面的问题,查办有关案件。

8. 负责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中、省、市驻紫单位党组织换届有关事宜;协助管理中、省、市驻紫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9. 负责县级党委、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和全县参照管理工作的指导。

10. 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负责县委管理的干部的档案管理,并指导全县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党群口公务员的登记工作;负责全县组织史资料的收集和编写工作。

11. 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县委和市委组织部反映重要情况,对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和督办;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对有关监督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市委和县委管理的干部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初审和审查。

12. 负责全县组织工作的调查研究,完成市委组织部分配的组织工作调研报告,指导、检查镇组织委员的工作,及时向县委和市委组织部报告全县党的组织、干部工作情况。负责全县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13. 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办理县委管理的干部的离退休审批手续;管理县委老干部工作局。

14. 负责全县农村基层组织整建工作;管理县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15. 负责全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管理县委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

16. 管理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17. 代管县委督查考评办公室。

18. 完成县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的职责,紫阳县委组织部机关内设5个股室。

(一)行政股(编制2名)

负责部机关政务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阶段工作安排并检查督促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本部各项决议、工作制度和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各股室的工作关系;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与文书处理和文书档案管理;负责县委、部内有关综合文件、部机关自身建设相关材料以及部领导交办的其它文字材料的撰写;负责本部召开的综合性会议筹备、组织工作和部务会议、部内干部会的会务工作;负责处理、接待来信来访;负责部内保密、安全和对外接待工作;负责部机关干部人事、工资的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部内财务报账、资产管理、部内老干部服务,督促各股室搞好环境卫生等后勤服务工作;协助部领导抓好本部干部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协助支部和工会搞好部内党务工作和工会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干部股(编制3名)

负责对全县镇和县直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所属副科级以上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综合研判、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并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镇组织委员的考察和管理;负责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承办县级班子换届事宜;指导党群机关参照执行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县直部门行政(人事)股长、办公室主任的考核管理任免工作;办理提请县人大任免县政府工作人员的呈报材料事宜;协助管理驻紫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负责全县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年轻干部培养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对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科级(或县管)后备干部进行考察、选拔、推荐,提出审定意见和建议,并抓好综合管理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考察选拔市管后备干部,并承办报审事宜;参与对县委和县委组织部管理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并提出调整、配备年轻干部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年轻干部、后备干部下派挂职锻炼(包括中、省、市下派锻炼)和省委选调生到基层锻炼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干部交流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组织制定和实施干部交流工作规划、方案;负责干部调配工作综合协调、宏观管理;负责办理市管干部职务、工资的报批、报备及办理县委和县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工资审批业务;负责符合职务与职级并行干部的考核;负责办理科级干部退休手续和提高老干部待遇的审查工作;办理县委和县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调动手续;办理因私出国(境)人员的审查、申报工作;负责干部统计和干部档案工作;负责党群口公务员的登记工作;负责县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竞争性选拔工作,对全县竞争性选拔工作进行指导;承办各种临时性抽调干部工作。

(三)干部教育监督股(举报中心、干部教育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2名)

负责全县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统一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监督工作政策规定;监督检查《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做好县管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县管干部的廉政鉴定、计划生育鉴定、综治鉴定、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工作,负责县管干部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谈话诫勉、回复组织函询、收入申报及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工作;负责受理全县群众举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问题的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受理群众举报工作的政策规定;督办或直接查办违反《条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以及群众举报领导干部政治、思想、作风、廉政、品德方面的严重问题,负责上级批办的反映领导干部问题信件的办理;负责对受组织处理干部教育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负责全县干部档案的宏观管理及县委管理干部档案的管理;负责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审定、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和落实干部政策的有关问题。

负责全县干部教育暨人才工作的综合、协调、检查和指导,做好县干部教育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县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向市上推荐“三五”人才、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督促、协调对人才的服务管理和有关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负责全县干部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做好干部培训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科级干部、组织(政工)干部、村(社区)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做好市管干部和县管干部的培训信息录入;指导县委党校等培训部门做好全县干部的学历教育工作;完成省市下达的干部调训任务;负责干部培训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总结交流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组织股(编制3名)

负责全县党的组织建设的调查研究和宏观指导;研究制定加强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规划、措施和办法,并抓好落实;负责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负责镇和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检查指导;负责全县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出席全国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推荐工作、出席省党代会代表的推荐工作、出席市党代会代表的推荐工作、县党代表大会和县党代表会议的有关组织工作;负责镇、县直部门、中省驻紫单位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党员大会的指导;负责全县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全县党组织、党员信息建库和统计年报工作;负责全县党组织设置有关事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典型的树立及先进经验的总结、宣传和推广;组织全县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负责全县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制定全县党员发展规划,并积极组织实施;负责调查了解全县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并进行宏观指导;负责新中国成立后入党党员党籍管理;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负责大学生“村官”的教育管理;负责党刊征订发行工作;负责办理党员和党组织的来信来访。

(五)党建调研室(组织史编纂办公室)(编制2名)

负责组织工作理论研讨和调研信息工作;参与党建、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的调查研究,制定有关的实施意见、办法;围绕部内中心工作提出调查研究的计划建议,并组织进行调查研究;负责重要会议讲话、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紫阳组工》的编辑工作;指导全县组织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做好组织工作研究资料的收集整理。

负责征集编纂《中共紫阳县委组织史资料》续编本,定期向市委组织部报送有关组织史资料。运用组织工作文献资料开展对组织史资料的专题研究,总结党的组织建设的历史经验。

三、人员编制

中共紫阳县委组织部核定行政编制15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2名。

四、其他事项

(一)中共紫阳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为县委派出机构,正科级规格,由县委组织部管理,经费全额预算,核定事业编制3名,书记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任,设专职副书记1名。

主要职责:领导和管理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决策部署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全面贯彻落实,保证正确政治方向;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政策制定、监督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工作;引导和监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从业,团结凝聚职工群众和从业人员,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协调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加强对本企业、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建设及其工作的领导,支持和指导企业、单位群团依法按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中共紫阳县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县委组织部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预算,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调查研究和宏观指导,研究制定加强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规划、措施和办法,并抓好落实;负责农村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负责全县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典型的树立及先进经验的总结、宣传和推广;组织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完成县委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紫阳县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 为县委组织部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和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党员电教网络的建设、管理,负责电教设施的配置和管理的宏观指导;负责全县党员电教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电视片的创作、摄制、发行、观摩评比、创优推荐和上级组织部门推荐的影视教材的复制、交流及发行、收看工作;开展党建先进典型宣传,指导全县电视党建栏目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目标规划、工作方案,以及计划、总结等相关文字材料的起草和撰写;负责制定设备操作、管理、维护、“建、管、学、用”等相关制度;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展开工作;负责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和远程教育工作会议及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做好对基层站点开展远程教育活动的督查、指导和考评,负责做好基层专管员的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和技能考评工作,指导基层站点做好远程教育设备的日常管理与运行维护;负责利用远教手段抓好全县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工作和党建工作的宣传报道,指导全县电视党建栏目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做好“紫阳党建网”的信息收集、管理维护工作;承担上级远教办下达的其他任务。

五、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