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紫阳县委 紫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8-12-06 08:59来源:中共紫阳县委 紫阳县人民政府
文件名称 中共紫阳县委 紫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0000001540000201812035 公开目录: 县委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发〔2018〕8号 成文日期: 2018年12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年12月06日
内容概述 中共紫阳县委 紫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新一轮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创建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决定》和县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新一轮城市创建工作,即市县联动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全国综治优秀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国家森林城市水平(简称“三联、两创、两提升”),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推进新一轮城市创建是优化紫阳发展环境、巩固既有创建成果、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城镇功能、进一步提升文明程度和综合实力的重要举措;是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民生改善的重要载体,对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具有重要意义;能有效化解创建力量分散、指标交叉、任务重叠、多头指导、重复考核等问题,是合理配置创建资源、理顺创建机制体制的必然选择。

二、基本原则

按照依法创建、科学创建、为民创建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原则,增强创建工作的主动性、实用性;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提高创建工作的社会性、群众性;坚持标准引领、问题导向的原则,增强创建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坚持改革创新、标本兼治的原则,增强创建工作的持续性、实效性;坚持七城联创、三级同创的原则,提高创建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城市创建工作,着力完善县城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彰显紫阳特色、培育文明市民,让紫阳人民生活得更美好。确保2020年完成省级文明城市和全国综治优秀市联创工作任务,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持续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水平,2022年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联创工作任务,实现指标达标。

四、主要任务 

(一)三联创建

1.市县联动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围绕生态立县发展战略,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建立高效创建工作机制和严格的监督管理机制和多元化的生态环保投资机制。重点做好发展生态经济,保护生态环境,优化生态布局,倡导生态文化和健全生态机制。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后果严惩,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明确禁止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准入事项,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禁止和限制发展的产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打好青山、蓝天、碧水、净土“四大战役”,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共赢目标。

2.市县联动创建全国综治优秀市。以平安建设为主线,重点突出社会公共安全、矛盾纠纷化解、基层服务管理、平安法治文化、执法监督保障、政法队伍保障六大系统工程建设。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水平、法治化水平、智能化水平和专业化水平,确保本地区不发生重大政治事件、重大非法聚集群体性事件、暴力恐怖事件、重特大恶性刑事案件、重大安全事件,实现全县刑事发案、非法上访、群体性事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稳步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稳步提升。

3.市县联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深入开展居民素质教育、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志愿服务、诚信教育、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校园周边净化八项行动。全面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和评选活动。扎实推进以诚、孝、俭、勤、和为核心内涵的新民风建设,深入开展新民风进农村促乡风、进社区促和谐、进机关促服务、进城镇促文明、进校园促成长、进企业促诚信“六进六促”工作,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构建和谐社会关系,全面提高全县文明水平。

(二)双省双生态创建

1.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按照创建指标体系,大力实施城区增绿工程、绿化景观工程,重点做好入城迎宾大道绿化建设、紫阳港北头、东城门对面墙体和城区边角空闲地绿化。实施增绿添彩工程,加强公园、游园、绿化小品的管护,提升绿化效果,进一步完善县城道路、亮化、公交、停车、环卫、公厕等基础设施,精细县城管理。扎实推进三级联创,完成园林镇、村、单位、院落的创建任务,推进拆墙透绿,破硬植绿,开展屋顶、墙体等立体绿化,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绿化美化格局。

2.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按照《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试行)》要求,优化空间格局,发展绿色低碳工业和循环产业,及时编制创建规划,制定创建工作方案,通过创建基本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经济发展模式,开展改善环境质量行动,普及生态文化,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扎实深入开展“五边五治、四化四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巩固提升工作

1.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水平。按照“对照标准补短板,完善设施强管理”的要求,不断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水平。抓好河堤路生态河堤建设及棚户区改造,加强环卫基础设施配备和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卫生管理等工作。改造提升城管数字化管理系统,精细管理县城。加强环境卫生、市容秩序、交通秩序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和综合整治,确保县城管理保持最佳状态,县城容貌美观。抓好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重点工作,建立健全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长效保障机制。焕古、洞河冲刺国卫集镇创建,全面启动贫困村卫生晋级创建活动,推进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市县联动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水平。按照“森林进城、园林下乡、身边增绿、生态惠民”的思路,动员全县力量加大资金投入,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实现增绿、扩绿。加快生态廊道、休闲绿地建设,着力推进汉江任河山体绿化建设,建设绿色景观带,继续加强创森迎验绿化示范体系建设,提高绿化建设管理水平,提升绿化效果。加强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大力发展森林康养旅游、林业经济带、林业经济园区等林业经济,丰富森林生态文化。深入开展宣传动员,组织全民参与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活动,不断提高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城市创建统一指挥机构。撤销县双创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整合现有各类城市创建机构,统一成立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统筹领导全县各类创建工作,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总指挥,有关县级领导担任副总指挥,分管县级领导担任责任副总指挥,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各类城市创建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和考核等工作。各镇、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坚持创建工作“一把手”负责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落实好创建机构、人员、经费等相关保障。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加强创建队伍建设,根据创建任务需要,按照《安康市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调整充实创建办工作力量,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科级后备干部到创建一线锻炼。

(二)多渠道保障城市创建投入。县财政要将创建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整合各类创建资金,加大对“三联、两创、两提升”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安排专项资金实施“以奖代补”,保障创建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县级各部门要通过整合项目、向上争取、单位支持等措施加大创建资金投入。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创新金融服务,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筹融资机制,在县城建设、公共事业、环境保护等领域广泛开展PPP 合作,盘活存量资源,吸引投资参与重点项目建设。

(三)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坚持将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科级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实行城市创建“一票否决”。实行领导包抓、部门单位帮扶社区具体创建的工作模式,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发挥好社区群众及楼院长在创建中的积极作用,夯实基层创建力量。改进和完善“三联、两创、两提升”工作目标管理、组织运行、考核奖惩等制度。科学运用“三项机制”,对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深入开展县、镇、社区(村)三级同创,以县城创建为重点,统筹抓好创建工作,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实现“三联、两创、两提升”全覆盖。

(四)积极营造创建宣传氛围。“三联、两创、两提升”活动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面广。全县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热情,使创建活动深入人心,社会各界自觉参与其中。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结果反馈的工作机制,县委宣传部要统筹报道“三联、两创、两提升”创建工作动态,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等县级新闻媒体要设置专栏,及时宣传好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曝光不文明行为和滞后工作,不断增强创建工作的社会基础和群众满意率。

(五)严格督查检查考核问责机制。县委、县政府将创建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考核内容,加大综合考核占比,县人大、县政协要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深入一线开展联创工作视察,对创建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指挥部办公室要设立创建投诉平台,畅通投诉渠道,收集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两办”督查室要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县纪委监委严肃问责,切实保证创建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