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时间:2019-03-13 00:00
文件名称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索引号 0000001420000201903027 公开目录: 法律规章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3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年03月13日
内容概述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一、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二、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三、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四、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五、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六、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