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15年9月份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情况 | ||
索引号 | 0000001200400201510001 | 公开目录: | 食品和药品安全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5年10月16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5年10月16日 |
内容概述 | 2015年9月份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情况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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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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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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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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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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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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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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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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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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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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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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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食药监食罚(2015)030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孙本凤 | 2015年8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该店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证编号SP6124251350032791,有效期限:自2013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15日,负责人:孙本凤,该店一名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执法人员现场在该店货架上发现经营的“樊鑫旺”牌食用猪油超过保质期(详见物品清单),总货值200元。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主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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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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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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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食药监食罚(2015)040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黄达山 | 2015年8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紫阳县汉王镇黄达山商店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三名从业人员(黄达山、粟福巧、粟福芝),黄达山《健康证》过期,其余两名未办理《健康证》;执法人员现场在该店货架上发现经营的“炒菜王”等3种食品超过保质期(详见物品清单),总货值130.80元。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罚款。 |
主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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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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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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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食药监食罚(2015)041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梅术广 | 2015年8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紫阳县洞河镇云峰村梅术广商店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一名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执法人员现场在该店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经营的“双汇香肠”等5种食品超过保质期(详见物品清单),总货值113元。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主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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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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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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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食药监食罚(2015)042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胡月兰 | 2015年8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紫阳县麻柳镇赵溪村胡月兰商店监督检查时,执法人员现场在该店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经营的“脆皮肠”等8种食品超过保质期(详见物品清单),总货值372.5元。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主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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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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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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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食药监食罚(2015)043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蒋花琴 | 2015年8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紫阳县洞河镇街道蒋化琴商店监督检查时,执法人员现场在该店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经营的“乳酸菌饮品”等7种食品超过保质期(详见物品清单),总货值350元。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主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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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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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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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食药监食罚(2015)044号 | 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白酒案 | 何斌 | 2015年8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紫阳县汇鑫广场二楼50号紫阳县鼎盛商行监督检查时,现场在该店经营场所内发现无标签的棕色坛装酒10坛,该坛装酒外观粘贴有35cm*35cm菱形小标签,标签上仅标识有酒精度,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的信息,未标识生产厂家,生产地址及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没收无标签的预包装白酒、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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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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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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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食药监食罚(2015)045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朱家凤 | 2015年9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紫阳县洞河镇朱家凤商店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一名从业人员,《健康证》已于2015年6月20日过期;执法人员现场在该店货架上发现经营的“营养快线”等6种食品超过保质期(详见物品清单),总货值247.5元。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罚款。 |
主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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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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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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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食药监食罚(2015)046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张德爱 | 2015年8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紫阳县洞河镇张德爱商店监督检查时,执法人员现场在该店货架上发现经营的“味多美麻辣味花生”等8种食品超过保质期(详见物品清单),总货值242元。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主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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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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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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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食药监食罚(2015)047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孙佳富 | 2015年8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紫阳县班桃镇孙佳富商店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从业人员一名,《健康证》已于2015年6月5日过期;执法人员现场在该店货架上发现经营的“未来星牛奶”等5种食品超过保质期(详见物品清单),总货值308元。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罚款。 |
主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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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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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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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食药监食罚(2015)049号 | 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等案 | 苏述华 | 2015年9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紫阳县洞河镇味香浓麻辣烫小吃店监督检查时,该店正在营业,从业人员明道亮正在操作间内从事餐饮活动,该店面积26平方米,其中操作间面积6平方米,设置有消毒柜、冰箱、灭蝇灯等设施,负责人:苏述华。从业人员(苏述华、明道亮)两人均无《健康证》;执法人员另在该店操作间内发现13袋“今麦朗”大野方便面,生产日期2015年2月3日,规格为100g/袋,保质期为6个月,售价为1元/袋;在该店冰箱内发现冷冻鸡爪2.4kg,该鸡爪外包装标识原产地为美国,未能提供检验检疫等证明资料,经调查,该店是从2015年6月27日开业的,无《餐饮服务许可证》,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六)、第(七)项、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处以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未经检验检疫的鸡爪。 |
主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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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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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食药监食罚(2015)050号 |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及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梁安权 | 2015年9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紫阳县高桥镇龙潭村梁安权商店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正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该店从业人员一名,未办理《健康证》;执法人员现场在该店货架上发现经营的“猫牙米”等3种食品超过保质期(详见物品清单),总货值418元,经调查,该店无《食品流通许可证》。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处以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主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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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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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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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食药监食罚(2015)053号 | 经营不合格食品盐帮麻辣鸡脚案 | 张桂贤 | 2015年8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紫阳县毛坝镇张桂贤商店监督检查时,执法人员在该店冰柜内发现“盐帮麻辣鸡脚”10袋,随即对该鸡脚进行了抽样,抽样数量4袋,送安康市疾病控制中心进行检测,经检测,该“盐帮麻辣鸡脚”检出致泄大肠埃希氏菌(肠致泄性大肠杆菌),经调查,该店经营的盐帮麻辣鸡脚是从安康市三桥农贸市场购进的,共购进80袋,总货值800元。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不合格的盐帮麻辣鸡脚。 |
主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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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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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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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食药监食罚(2015)054号 | 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案 | 任纪平 | 2015年9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紫阳县毛坝镇任纪平蔬菜店监督检查时,现场发现有两名从业人员,其中一名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执法人员在离经营门店西侧30米的加工处冰柜内发现11.1kg散装猪耳朵和46.9kg已拆封的鸡爪,其中鸡爪外包装标识生产单位为美国瑞发德家禽公司生产,猪耳朵无包装及任何标识,未能提供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海关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总货值3120元。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处以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 |
主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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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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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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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食药监食罚(2015)055号 |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 郑仨保 | 2015年8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紫阳县洞河镇品御香商店监督检查时,该店正在开门营业,现场一名从业人员,具有《健康培训合格证》。该店柜台上摆放有白酒和啤酒、饮料等食品。经查,该店于2015年4月26日开业,未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执法人员在该店经营场所内货架上发现的棕色坛装酒规格分为500ml/坛、1500ml/坛、2500ml/坛,外观粘贴有35cmX35cm菱形小标签,仅标识有酒精度,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的信息,未标识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生产许可证号等相关信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购进票据显示该店于2015年3月9日从紫阳县鼎盛商行购进了规格为500ml的30坛,1500ml的10坛、2500ml的5坛,总货值6860元。执法人员当场对清点后39坛棕色坛装酒进行了扣押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标签的预包装白酒。 |
主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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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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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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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食药监药罚(2015)009号 | 紫阳县双安镇卫生院使用劣药醋没药案 | 紫阳县双安镇卫生院 | 邓源泉 | 2015年6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紫阳县双安镇卫生院监督检查时,对该院使用的中药饮片醋没药(生产单位:安康市长寿医药(集团)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批号:14040701-1)进行抽检200g,送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经检测,结果为不符合规定。2015年9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检测结果对该院进行检查,经查,该院使用的中药饮片醋没药(批号:14040701-1)于2015年5月9日从安康市长寿医药(集团)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购进,共购进1kg,价格为75元/kg;截止到案发当日该批号醋没药已售出0.55 kg,售价为93/kg,剩余0.25 kg,总货值为93元 |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
主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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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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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食药监械罚(2015)003号 | 紫阳县向阳镇三营村卫生室黄志明涉嫌使用过期医疗器械一次性无菌注射器案 | 紫阳县向阳镇三营村卫生室 | 黄志明 | 2015年8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紫阳县向阳镇三营村卫生室监督检查时,该村卫生室具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编号:PDY70141461092419D6009,负责人:黄志明,男,53岁。现场在该村卫生室内设的治疗室发现规格为1ml“一次性无菌注射器”6支,注册证号为国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3151194号,失效年月为2015年2月;规格为0.5ml“一次性无菌注射器”2支,注册证号为国食药监械(准)字2008第3150561号,失效年月为2014年1月;总货值4元。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以罚款、没收过期医疗器械。 |
主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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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