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时间:2017-08-17 00:00
文件名称 2017年8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索引号 0000001200400201708007 公开目录: 食品和药品安全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8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年08月17日
内容概述 2017年8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紫市监处字
〔2017〕32号
紫阳县高滩镇白鹤村金太阳幼儿园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紫阳县高滩镇白鹤村金太阳幼儿园 邓涛 2017年6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紫阳县高滩镇白鹤村金太阳幼儿园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幼儿园正在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无法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幼儿园有从业人员7人,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 自动履行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8日
2 紫市监处字
〔2017〕9号
紫阳县思兰商贸覃承菊加盟店覃承菊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及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香酥鸡爪案 覃承菊 覃承菊 2017年6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据举报情况对紫阳县高滩镇岩峰村紫阳县思兰商贸覃承菊加盟店进行检查。经查,该店所持有的《食品流通许可证》:SP6124251050009895;负责人为覃承菊,经营场所为紫阳县绕溪镇岩峰村,许可范围: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奶粉),发证时间自2014年12月31日至有效期2016年12月5日。另在该商店货架上发现32袋“宗遠”牌香酥鸡爪已经超过保质期,该食品标识的生产企业:泗阳县鸿运食品有限公司,地址:泗阳县里仁乡工业园区,规格:35g/袋,生产日期:2016年7月31日,保质期:常温下9个月。经查,该商店销售的“宗遠”牌香酥鸡爪销售价格为1元/袋,购进价格为0.8元/袋,未能提供购进票据等,总货值32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予以处罚 自动履行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24日
3 紫市监处字
〔2017〕70号
紫阳县瓦庙镇冯永美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紫阳县瓦庙镇冯永美商店 冯永美 2017年7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紫阳县瓦庙镇冯永美商店监督检查时,现场在该店货架上发现“王老吉”等10种食品超过保质期(详见涉案财物清单),总货值132.5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处以罚款 自动履行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