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1190100201510002 | 公开目录: | 行政收费 |
来源 | 公开日期: | 2015年06月03日 |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物价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 |
为了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紫阳县县级部门预决算及 “三公”经费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紫政办发〔2014〕4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提出全县价格改革的计划及政策建议,草拟地方性价格管理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价格改革方案。
2、研究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宏观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价格管理制度,参与价格相关的计划、财政、金融等经济关系的协调、调控工作,负责全县价格工作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
3、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重要生产资料、人民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省物价部门制定的商品价格、收费标准和市管的重要商品、劳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房地产价格;负责制定、调整县管的重要商品、劳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房地产价格;贯彻执行国家指导价格商品的作价办法,合理安排各种差价和比价关系;按法定权限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决策听证。
4、组织全县物价监督检查工作,推行明码标价,打击价格垄断、价格欺诈和各种暴利行为,处理价格违法;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受理价格收费举报案件。
5、负责组织全县农产品、工业品、房地产、公用事业的成本和流通费用的调查分析工作,向有关方面提供调查资料。
6、负责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系统;建立健全全县价格信息网络,监测、预测市场价格动态,分析预报市场价格形势,并提出建议意见供决策参考。
7、负责全县价格鉴证、认证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巩固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抓好整改落实。
2、按照政府工作要求,开展好精准扶贫驻村工作。
3、加强价格监测工作,进一步提高监测质量。认真做好粮食、食用油、蔬菜、农资等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预警工作,及时跟踪、分析、报告、预警异常波动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基础依据。
3、加强价格监督网络体系工作,
4、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平台作用,建立便捷畅通的群众价格投诉渠道,为价格监管提供准确、及时、有效信息,维护公平有序的价格环境。
5、强化价格行为监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6、认真做好2014年度《收费证》年度审验和统计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取消降低减免等收费政策。
7、重点清理向企业的不合理收费、乱收费、搭车收费行为,为我县企业健康发展和招商引资创造良好的环境。
8、按照上级价格政策文件,及时对涉及民生方面价格进行调整,并适时进行跟踪检查。
9、加强惠农、支农、强农价格政策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农产品流通领域收费行为,坚决取缔违规和不合理收费。继续开展涉农收费检查,坚决制止向农民乱收费和“搭车”收费或摊派各种费用。
10、加强服务业价格管理。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监管,做好集镇供水价格和垃圾处理费的管理,认真落实省市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做好物业服务企业价格备案和价格衔接工作,规范我县物业收费行为。
11、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认真组织开展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市场价格检查、巡查,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串通涨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哄抬物价、市场垄断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影响较大的价格违法案件。加强对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和日用消费品市场价格的监管,防止市场价格异常波动。
12、强化专项价格监督检查。继续深入开展教育、交通等领域价格和收费检查,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13、加强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工作。重点抓好集贸市场、超市、酒店、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的明码标价工作。
14、强化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认真做好成本调查工作,加强对调查数据的分析研究,推进成本监审工作的规范化。加强对公用事业、垄断性行业涉费的成本监审工作。
15、做好价格认证工作。认真落实国家《价格认证中心工作管理办法》和《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按照依法、公正的原则,开展刑事、民事和行政执法案件涉案财务价格认证工作,不断提高价格认证机构建设水平。
16、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价格服务水平。加强机关管理,严格按制度管人、管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全面提高价格工作管理水平。
(三)部门基本情况
我单位属于行政机构,共有15个编制,其中: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4名。现单位实际在职人员15名,退休人员4人。资产总计22.5万元。
(四)部门预算编制原则
一是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设定收入目标,科学确定收支计划;二是实行全口径预算,逐步建立预算体系,提高财政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三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支出需要,集中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五)部门预算编制依据及测算说明
1、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及遗属补助以2015年元月份工资为基数,按12个月列2015年预算。
2、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依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之和为基数,按10%配套编列预算;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之和为基数,按6%配套编列预算。
3、一般在职及退休人员夏季降温费每人每年按558元预算;冬季取暖费按每人每年按800元预算。
4、公务费。公务费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等。公务费按7000元/人/年预算。
5、单位专项工作业务费根据2015年业务工作实际需要,预算10万元。
二、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表
物价局收入预算为116.17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支出预算116.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94万元,公务经费支出16.60万元。市场价格监测、认证中心业务费、收费许可证年审、成本监审业务、业务工作会议费等专项工作经费等共计10万元。
紫阳县物价局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
116.17 |
一、基本支出 |
100.53 |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
|
1、工资福利支出 |
71.63 |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17.94 |
四、其他收入 |
|
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
16.60 |
五、上年结余收入 |
|
二、项目支出 |
10 |
|
|
三、上缴财政支出 |
|
|
|
四、结转下年 |
|
本年收入合计 |
116.17 |
本年支出合计 |
116.17 |
紫阳县物价局2015年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 计 |
116.17 |
106.17 |
1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116.17 |
106.17 |
10 |
20104 |
发展与改革事物 |
116.17 |
106.17 |
10 |
2010408 |
物价管理 |
116.17 |
106.17 |
10 |
紫阳县物价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公车运行及维护费 |
4 |
公务接待费 |
2.10 |
因公出国(境)费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