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9-02-03 00:00
文件名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0000001060002201902004 公开目录: 应急管理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2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年02月03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防火责任

春节、元宵节等节日相继临近,林区农事、林事等生产性用火以及进山旅游、祭祀等人为活动将大量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加之林区植被生长茂盛,遇到不利的气候条件,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各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林业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防火责任、隐患排查、工作措施“三到山头”包抓责任,主要领导务必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实行镇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山头、护林员包地块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与村主任、校长、村民组长、护林员、农户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将任务逐级分解、责任层层落实,确保每个山头都落实一名包抓负责干部和护林员,切实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二、加强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祀

各镇要结合节日期间林区人口相对集中、流动人员聚集的特点,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置警示牌、发放宣传册、发送手机短信、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活动,大力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尤其要重视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监护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做到发动到人、宣传到户。对发生的森林火灾,要予以大胆曝光,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正反对比,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达到警示一群、教育一片、平安一方的作用。同时要积极引导民众移风易俗,倡导采取献花、植树等方式文明祭祀。

三、加强防控措施,严管野外火源

要紧紧绷住野外火源管控这根弦,保持对野外用火严管重治的高压态势。要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采取有力的应对措施,切实加强民俗用火、农事用火管理,严格管控林区上坟烧纸、焚烧秸秆、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等行为。节日期间对景区、墓区等重点部位要加强巡护,深入分析入山火源分布规律,组织力量在进山要道路口设卡检查,严防火种进山入林,从源头上遏制人为火患的发生。要及时张贴戒严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要加强对痴聋傻哑疯“五类人”以及五保户等重点人群的监护监管。要加大依法治火力度,严厉惩处违规用火人员,依法追究火灾肇事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

四、强化依法治火,严格责任追究

要加大森林防火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对失职渎职人员责任追究力度。森林公安分局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案件的查处职责。各镇对于不能按规定履行防火责任的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拒不整改的,要立即上报县森林公安分局进行查处。对恶意纵火或拒不整改而引起的森林火灾,或过失引起森林火灾达到立案标准的,以及破坏森林防火设施达到立案标准的,森林公安机关要坚决打击,追责到位。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因干部履职问题造成人员伤亡和对森林资源造成重大损失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五、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应急处置

各镇要严格执行24小时人员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到位,严禁脱岗、漏岗,确保火情信息畅通。要严格执行每日火情零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情况,严禁迟报、漏报、瞒报火情,做到有火必报和报扑同步。各镇“三支队伍”要时刻严阵以待,做好各项扑火救灾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够迅速反应及时处置,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在扑火救灾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原则,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妇女、学生参与扑火,严禁干部群众无组织盲目扑火,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