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沿江沿河垃圾污水污染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5-06-11 16:40来源: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名称 关于开展沿江沿河垃圾污水污染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2-0756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政办发〔2015〕56号 成文日期: 2015年06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5年06月11日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沿江沿河垃圾污水污染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直总公司(社):
为进一步加强汉江水质保护工作,切实解决污染汉江水质的突出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开展沿江沿河垃圾污水污染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在全县范围开展拉网式清查,重点检查汉江及其管控支流沿线各镇。
二、整治重点
(一)生活垃圾及污水直排污染问题。重点整治随意向江河沿岸倾倒、堆放生活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行为;逐一排查县城排污口、沿江涉三产业排污、沿江沿河住户生活污水直排等重点污染源;重点检查沿江沿岸工矿企业的工业废水排放、矿渣堆放等行为和畜禽养殖企业废水、粪便等废弃物排放行为。
(二)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重点整治不按要求处置建筑垃圾或在沿江沿河工地设立弃置场堆放建筑渣土,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中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造成道路、大气污染等行为。
三、责任分工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四个检查组,具体人员分工如下:
(一)第一检查组
组长:刘建骅
成员:李发勤陈焕军赵东勋宋光辉陈硕鹏
整治范围及内容:检查城关镇、向阳镇、毛坝镇、瓦庙镇、麻柳镇、高滩镇、绕溪镇、广城镇、联合镇,对各镇生活垃圾及污水直排污染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二)第二检查组
组长:黄英华
成员:王永顺高洪李继鹏曹飞
整治范围及内容:检查蒿坪镇、双安镇、汉王镇、高桥镇、双桥镇、洞河镇、红椿镇、东木镇、焕古镇、洄水镇、斑桃镇、界岭镇,对各镇生活垃圾及污水直排污染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三)第三检查组
组长:魏国文
成员:熊耀松张茂靖邹学平田亮刘春华
刘德武魏定红
整治范围及内容:检查县城规划区(含蒿坪镇、向阳镇)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工地,对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四)第四检查组
组长:徐兴才
成员:杨国政唐平李海锋孙富国尹本立
涂朋张红
整治范围及内容:检查县城规划区外各镇的建筑工地,对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汉江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做好汉江保护工作是我县义不容辞的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环保法规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立即行动,主动作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一江清水供北京。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总体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详细的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三)认真履职,严格执法。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增强执法力量,全天候、全方位开展执法行动,从严从快查处各类污染江河的违法行为,切实落实镇、村沿江沿河环境监管责任和机关单位、企业、经营户、住户的主体责任。各镇、各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建档立卡,实行整改销号制,达标一个,销号一个,对因职责履行不到位或整治工作不落实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单位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