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5-08-03 00:00来源: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名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00001060002201511002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政办发〔2015〕117号 成文日期: 2015年08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5年08月03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直总公司(社):

《紫阳县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3日


紫阳县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合理有序的就医格局,促进医疗资源有效利用,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5〕8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省市县医改总体部署,坚持政策引导、方便群众、因病施治的总体原则,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和推进分级诊疗工作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核心,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机制创新为切入点,合理配置利用现有医疗资源,构建科学有序的就医秩序,有效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引导。充分利用医保政策杠杆,引导患者一般疾病基层首诊,逐步形成有序的就医习惯。

(二)合理分流。根据不同疾病及所患疾病的程度,指导患者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就诊、转诊,合理分流患者,有效缓解城市大医院“人满为患”和基层医疗机构“门可罗雀”的问题。

(三)资源共享。通过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促进医疗资源共享和有效利用,提高县镇医疗机构诊疗能力和水平。

(四)稳步推进。注重宣传引导,稳步推进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不断建立完善相关政策,逐步形成符合我县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体系。

三、工作目标

综合运用医疗、医保、医药、价格和信息等手段,健全完善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巩固完善医疗保障制度,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促进群众合理就医,逐步建立起“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首诊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乡镇”的就医格局。2015年8月全面启动分级诊疗工作,到2016年底,形成较为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体系,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90%以上的目标。

四、工作内容

(一)实行基层首诊。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原则上应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所在地附近的基层医疗机构(含县级医疗机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下同)接受首次诊查,并由首诊全科医师根据病情确定是否需要转诊。

(二)开展双向转诊。按照医生建议、患者选择、逐级转诊、合理就诊、保障安全的原则,在全科医学体系内规范有序开展双向转诊。需要转诊的患者原则上按照镇卫生院、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的顺序逐级转诊,急危重患者可以越级向上转诊,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应及时向下转诊。

(三)落实急慢分治。各医疗机构应当依据自身技术能力开展医疗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或提供超出本单位技术能力的医疗服务。实行急慢分治,要在确保患者医疗安全、有效、合理的前提下,依据患者病情的复杂程度、诊治难易程度和风险程度,实行急性病、慢性病分级诊疗。

(四)促进上下联动。积极探索组建县域内“管理支持、技术扶持、双向转诊、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资源共享”医联体或县级医院和具备条件的镇卫生院与三级医院形成技术协作型医疗联合体;加强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上下联动和对口帮扶;全面推行县镇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医联体内、对口帮扶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医疗机构之间要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就医程序,减少中间环节,方便群众就医、促进病人合理就诊。

五、配套措施

(一)明确接诊范围流程。县镇医疗机构按照《安康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分级诊疗病种范围及技术项目目录(试行)》、安康市常见病分级诊疗指南(2015年版)和《安康市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规定(暂行)》要求,制定本机构病种目录,报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示。

(二)加强就诊转诊管理。镇卫生院实行全科医师负责制,需要转诊患者由全科医师出具《双向转诊上转单》,到二级医疗机构就诊;县级医疗机构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主诊医师开具《双向转诊单上(下)转单》,全科医学科负责联系转诊事宜。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原则上应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确有需要的按规定有序转诊。

下列特殊情况患者可不经转诊程序直接就诊:

1.对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急危重症患者、急诊患者和术后复诊患者可不经转诊直接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

2.对65岁以上老年人、5岁以下婴幼儿、孕产妇、精神病、重大传染病、急性感染性疾病患者、居住地和医保统筹地区分离等情况可就近选择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医疗机构直接就诊;

3.对于需要特殊陪护才能就医的特殊人群(例如重度残疾人等),同类疾病需再次住院复查、治疗的患者,可根据病情自主选择首诊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4.对居民所在地暂无基层医疗机构或卫生、医保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况,患者可就近在二级以上医院就诊。

(三)实行全科医生负责制。在镇卫生院设置全科医师诊室,配备1名以上全科医生,全科医生负责就诊患者的初诊、分诊和转向转诊。县级医疗机构设立全科医学科,配备相应的全科医生,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转诊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全面负责所在医疗机构的全科诊疗和双向转诊管理工作。

(四)建立畅通转诊渠道。县级医院和镇卫生院之间,要根据自身区域位置、服务能力等情况,建立双向转诊关系和双向转诊平台,形成相对稳定、紧密衔接、便捷通畅的双向转诊渠道。开展双向转诊,应优先为患者建议医保和新农合定点的医疗机构作为转出医院。县镇医疗机构要依据转诊预约情况,预留一定比例的门诊号源和住院病床,转诊患者可优先获得医院的医疗卫生服务。

(五)提升基层服务水平。深化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和技术协作,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医院重点科室建设,加快人才队伍培训和培养力度,提升医疗技术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管理和镇村一体化管理,继续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努力提升县镇医疗机构医疗技术水平。

(六)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加强县、镇医疗机构全科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继续开展镇卫生院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和县级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加大为县镇医疗机构招聘医学本科生力度,定期从县级医疗机构中抽调中级以上职称的医生到镇卫生院工作。推进医师多点执业,鼓励符合条件的县级医院医生到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服务。继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及绩效考核分配改革,将收入分配向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七)强化医保政策导向。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门诊报销范围,适当提高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以引导慢性病患者首诊选择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门诊治疗;调整住院报销政策,差别化设置在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上转患者实行累计起付线政策,下转患者不设基层起付线。对不符合转诊规定和未经转诊自行选择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的非急危重患者,下调报销比例。

(八)保障基层用药需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优先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加强医疗机构之间用药衔接;要适当增加治疗慢性病的药物品种,以满足下转患者的用药需求。

(九)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加快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化平台建设,积极建立双向转诊和远程医疗服务信息网络。加强与三级医院的衔接,利用远程会诊系统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病例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图诊断、远程培训的服务。要积极探索区域内集中检查检测,检查结果互认和信息共享的有效模式。利用居民健康卡,促进跨区域、跨机构就诊信息共享。

六、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5年7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及有关配套政策。明确县级医疗机构、镇卫生院诊疗范围病种范围和技术项目目录,常见病和多发病分级诊疗指南和双向转诊规定。

(二)启动实施阶段(2015年8月至12月)。部署启动分级诊疗工作。加强宣传引导,调整医保政策,落实各项配套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应对各类矛盾问题。

(三)修订完善阶段(2016年1月至6月底前)。加强监测,针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实施方案及与有关配套政策。

(四)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7月至12月底前)。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工作,建立分级诊疗工作制度,积极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较为成熟和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体系。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紫阳县推进分级诊疗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财政、人社、宣传、卫生、物价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由县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意义,及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各项工作。

(二)强化协作,落实部门职责。财政部门负责做好有关财政补助资金的落实及资金监管工作;人社部门负责执行好人事工资调整后政策和医保政策调整衔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工作;物价部门负责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分级诊疗制度的宣传及舆论引导;卫生部门负责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具体实施细则和协调工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制定出台分级诊疗工作相关配套文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不断完善,持续改进提高。分级诊疗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完善,及时研究解决各类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确保分级诊疗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