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茶产业“十百千万” 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4-04 00:00来源: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名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茶产业“十百千万” 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00001060002201904002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政办发〔2019〕24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3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年04月04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茶产业“十百千万” 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直总公司(社):

《紫阳县茶产业“十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

紫阳县茶产业“十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紫阳县茶产业创新转型升级发展实施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全县茶产业链上各方主体作用和优势,破解成本偏高、标准不一、供给不足、发展乏力等问题,探索创新茶产业发展新模式、新路径,推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全县产业脱贫攻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质量为根本、科技为支撑、政策机制为保障、提质增效为目标,按照全域绿色和质量标准统一,统筹整合资源、科学合理布局,鼓励支持茶产业链上各方主体有机联结、密切合作,按照分工明确、责权利明晰,走链条式、组织化和规模化、抱团发展共赢的路子,做优基地、做精产品、做强龙头、做响品牌、做大市场,提高生产经营过程中抗风险的能力和开拓占领市场的竞争力,实现经营主体增效壮大和茶农增收致富目标。

(二)基本原则。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独立经营,联合发展的原则;自愿结合,互利共赢的原则;分工明确,运营顺畅的原则;要素融通,差异发展的原则。

(三)预期目标。通过实施茶产业“十百千万”工程(以龙头茶企、茶叶专业合作社或小茶厂、茶叶家庭农场、一般茶叶种植户为实施主体,按照“龙头茶企+茶叶专业合作社或小茶厂+茶叶家庭农场+一般茶叶种植户”的联结经营模式,明确1个龙头茶企带10余个茶叶专业合作社或小茶厂、1个茶叶专业合作社或小茶厂带10余户茶叶家庭农场、1个茶叶家庭农场带10余户一般茶叶种植户),全县发展10个以上龙头茶企、100个以上茶叶专业合作社或小茶厂、1000户以上茶叶家庭农场、10000户以上一般茶叶种植户,形成功能齐全、要素聚集的产业化联盟式发展格局,构建管理科学、运营规范,链条式、组织化、规模化发展联盟体系,实现全县茶产业进一步健康发展、茶农进一步有效增收。

二、合作方式

茶产业“十百千万”产业体系中龙头茶企、茶叶专业合作社或小茶厂、茶叶家庭农场、一般茶叶种植户四级主体的合作方式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龙头茶企。承担牵总主导作用,统筹协调茶叶专业合作社或小茶厂、茶叶家庭农场、一般茶叶种植户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开展科技创新,研发新产品,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培育打造企业大品牌、强品牌;对接和开拓市场,培育营销新模式,发展营销新渠道,获得更多产品订单,扩大生产产能;向联结的茶叶专业合作社、小茶厂释放产品需求订单,提供统一工艺技术标准、给予技术支撑、指导生产加工,及时回收订单产品;帮助茶叶专业合作社、小茶厂解决生产流动资金困难,通过金融机构等多渠道争取融资支持;向茶叶家庭农场、一般茶叶种植户提供统一的茶园管理、鲜叶采摘技术标准,给予技术指导和农资、管理机械设备等相应扶持;实现各类紫阳茶产品年销售收入应达到1000万元以上。

(二)茶叶专业合作社、小茶厂。按照龙头茶企的技术工艺标准要求和产品订单需求,组织好产品生产加工,优质、保量满足订单供应;按照市场实时价格行情,优先甚至优价保证收购所联结茶叶家庭农场、一般茶叶种植户安全的、符合标准要求的茶鲜叶;支持配合龙头茶企,共同督促指导茶叶家庭农场、一般茶叶种植户,按照统一技术标准要求实施好茶园的科学管理和鲜叶的科学采摘;给予茶叶家庭农场、一般茶叶种植户农资或管理机械设备等方面的相应扶持;年加工各类紫阳茶产品总量应达到3吨以上。

(三)茶叶家庭农场、一般茶叶种植户。按照龙头茶企、茶叶专业合作社、小茶厂的技术标准要求和不同级别茶鲜叶原料需求,严格执行鲜叶分级采摘标准,做到科学采摘和安全储运销售,优质、保量满足供应;按照龙头茶企、茶叶专业合作社、小茶厂的技术指导和要求,组织实施茶园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做到科学修剪、适时修剪,化肥减量、增施有机肥,人工或机械除草,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每个茶叶专业合作社或小茶厂联结终端的茶叶家庭农场、一般茶叶种植户,所覆盖管护茶园规模应达到300亩以上。

三、组织实施

(一)科学规划布局。根据全县龙头茶企、茶叶专业合作社、小茶厂的分布和实力情况,科学合理规划布局茶产业“十百千万”工程。立足就近、方便实施,采取有机结合,分镇分片区进行规划布局,全县17个镇实行批次组织推进落实,符合条件的再陆续纳入规划组织实施。龙头茶企合作的对象,以其所处镇村范围内的茶叶专业合作社或小茶厂为主,也可跨区域到本镇其他村或其他镇村选择合作对象;茶叶专业合作社或小茶厂帮带的对象,以其所在村的茶叶家庭农场为主,也可以在附近或周边其他村选择帮带对象;茶叶家庭农场所联结一般茶叶种植户以本村为主(紫阳县茶叶企业(茶厂)分布现状见附件1,紫阳县茶产业“十百千万”工程第一批规划布局见附件2)。

(二)主体自主结合。由龙头茶企自行牵头负责,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双向选择,与茶叶专业合作社、小茶厂、茶叶家庭农场、一般茶叶种植户建立联结经营关系,并分层级签订合作协议。龙头茶企每年3月底之前将组建情况上报当地镇政府和县茶业局备案。

(三)组织检查验收。由县茶业局牵头负责组织对产业联盟组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协调组织龙头茶企争取各方政策扶持。各项扶持政策原则上只兑现到龙头茶企牵头组建的产业联盟。根据产业联盟分工合作机制和各参与主体实际,以及政策和扶持措施的不同类型,若需要落实到联结的茶叶专业合作社、小茶厂、茶叶家庭农场、一般茶叶种植户,由龙头茶企为主体争取相应政策和扶持措施并组织实施兑现。县茶业局对龙头茶企兑现茶叶专业合作社、小茶厂、茶叶家庭农场、一般茶叶种植户相关政策和扶持措施的过程和效果进行严格监督管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保障各方利益。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茶业局、县经贸局、县扶贫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茶业协会和相关金融机构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业务工作由县茶业局负责。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县域农资市场监管和农资投入品使用管控、茶叶市场监管整治、茶叶品牌产品推广、市场拓展、营销人员培训、茶叶质量技术标准宣贯和执行指导及监管、产业联盟组建指导等保障工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各镇也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人员和责任,精心组织协调,大力推动茶叶经营主体实施。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镇、各部门要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宣传,确保政策到企业、到村组、到茶农,积极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强思想引导和业务指导,加快茶产业“十百千万”工程快速稳步推进。

(三)加大政策扶持。对参与实施“十百千万”工程的龙头茶企、茶叶专业合作社、小茶厂、茶叶家庭农场、一般种植户,予以以下政策支持:1.优先作为茶叶示范园区培育打造、小微企业培育对象、茶叶全域绿色生产示范点建设给予扶持,优先推介产品,给予专业门店建店扶持;2.人员、技术专项培训和技术量身重点服务;3.中省市相关项目和脱贫攻坚、苏陕协作扶贫等相关政策项目及《紫阳县茶产业创新转型升级发展扶持暂行办法》扶持;4.通过产业引导基金融资,撬动金融支持并给予贴息扶持;5.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获得建立规范化的现代企业财务制度支持;6.龙头茶企每带动一个茶叶专业合作社或小茶厂给予一定的资金奖补,每年对龙头茶企进行评优表彰奖励;7.其他相关项目和资金扶持。

未参与实施“十百千万”工程的,联结合作无实质内容、虚假流于形式、成效不明显的,出现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使用化学除草剂,使用国家禁限止或高毒高残留农药,以及乱用农药、滥施化肥的,不享受上述政策扶持。

附件:1.紫阳县茶叶企业(茶厂)分布现状

2.紫阳县茶产业“十百千万”工程第一批规划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