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0-02-10 11:15来源: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名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0000001060002202002005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政办发〔2020〕11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2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年02月10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以及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部署安排,切实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助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市委常委会2020年第2号会议纪要、郭青同志2月1日电视讲话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必须要深刻认识到,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关系到稳定人心、稳定预期、稳定社会秩序的大局,对有力有序防控疫情有着重要意义。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密切关注市场出现的“恐慌性抢购抢囤”等苗头性问题,破解生活物资供应保障难点堵点,全力以赴做好防疫防控期间生活物资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充足、秩序不乱、预期稳定。

二、分工负责,切实保障生活物资供应

(一)着力抓好米面油、肉蛋奶、蔬菜、水果等生活物资的稳定供应工作

县发改局按照粮食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粮油的储备工作,做好县级储备粮的市场投放准备工作,协调粮油企业做好加工销售工作,协调疏通销售企业的粮油供应渠道,保证稳定供应。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及时组织农产品、畜产品和水产品的生产和供应,负责鲜猪肉、鲜蔬菜的组织调运工作。做好产地农产品抽查监测,确保质量安全。协调屠宰加工企业按合理价格收购、投放库存、稳定货源。加大家禽、牛羊等畜产品消费引导宣传,有效增加替代供给。全面加强动物疫病防控。

县经贸局与相关生产企业协调对接,确保应急时期生产企业加紧生产,保障供应。协调大型超市等商贸流通企业加强与生产企业和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对接,建立稳定可靠的产销合作关系,拓宽货源渠道,加大对蔬菜等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商品采购力度,提升供给能力。

县交通局要根据物资调运需求,及时组织好铁路、公路、水路运输。要保障绿色通道,对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简化查验手续和程序,提高查验效率,加强对境内装载粮油、蔬菜等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疏导,优先保障绿色通道车辆快速通行。要认真排查辖区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公路等公路网,尤其是县镇村道路运行情况,确保通往各大农贸市场、蔬菜交易市场、养殖基地、蔬菜基地、蔬菜重点产地(村)等关键场所的公路畅通,保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正常采购运输。

(二)着力抓好电油气运等要素的保障工作

县发改局要统筹协调电油气等保障工作,优先供应重点生产企业和商贸企业,确保正常生产运营。

县公安局、交通局要努力提高生活物资运输的通行效率,对成品油、液化天然气等公路运输予以保障。

供电分公司要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切实做好供电工作(特别是医院、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县经贸局、住建局要指导油气销售企业科学调度,保证成品油、天然气、液化气稳定供应。

(三)强化市场监管,维持市场秩序

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医疗防控物资和各类民生商品的监管。要督促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全面落实经营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对来源不明、无合法手续的畜禽及水产品等重要食用农产品严格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行为。要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查处流通领域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严厉查处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商品计量违法等各类违法经营活动,要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维护市场秩序。

县发改局要严厉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定期公布价格违法典型案件。

县公安局要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及时通报社会治安秩序状况。

三、强化组织,形成市场保供合力

(一)加强统筹协调,细化责任落实。成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组(以下简称市场供应协调组),由县经贸局牵头,县发改、公安、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电力等部门和各镇及重点商贸企业负责人配合,负责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负责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各镇也要组建专班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监测预警,落实日报制度。实行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日监测报告制度。县经贸局负责每日对确定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重点商品价格、销售量、库存量进行监测,对进货渠道及供货能力进行预判,其他有关部门负责按职责分工对电油气运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各镇政府要选择辖区内重点商贸企业和农贸市场进行监测,于每日16时前报县经贸局(联系人:陈一松,13909151076)。经贸局牵头,商相关部门将信息研判汇总后报县政府。

(三)加强宣传引导,消减恐慌情绪。要多渠道宣传政府在保障防疫期间保障生活物资供应的工作措施,引导消费者增强信心,科学理性采购。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积极营造良好氛围,维护好市场秩序。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