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彭女士-对紫阳县户口迁移审批(就业人员户口迁移)服务事项的咨询 | ||||
来信人: | 彭女士 | 来信日期: | 2023年04月10日 | 来信编号: | SZXX202304110003 |
信件内容: | 我计划去紫阳县工作,想把户口迁移过去,住所证明用租房合同可以吗?就业证明是指和公司签订的合同吗?如果不能,应该去具体哪个部门办理这两个证明? | ||||
信件回复: | 紫阳县:关于彭女士咨询就业人员户口迁移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局领导立即安排专人开展此项工作,治安大队户籍窗口民警刘警官于 4 月 11 日上午用大厅的座机 4411165 号码联系了彭女士,并询问了彭女士就业情况,彭女士以个人隐私为由拒绝透露。刘警官在无法了解彭女士的具体情况下,将就业迁移几种情况所需的材料全部告知彭女士。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紫阳县 | ||||
回复时间: | 2023年04月11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