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陈先生-解决噪音扰民问题 | ||||
来信人: | 陈先生 | 来信日期: | 2022年02月06日 | 来信编号: | DH202202071267 |
信件内容: | 长期以来,每天21:00至02:00,紫府路新华书店对面的黑熊酒吧在营业期间顾客喝酒划拳时产生的噪音较大,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休息,希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解决噪音扰民问题。 | ||||
信件回复: | 紫阳县:县住建局立即派城管执法大队核实处理,已与陈先生电话沟通反馈我局处理措施,执法队员联系到黑熊酒吧负责人,要求其在营业期间控制噪音,不得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休息,否则将按相关规定处罚。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紫阳县 | ||||
回复时间: | 2022年02月08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