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
| 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6-1937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紫政办函〔2026〕5号 | 成文日期: | 2026年04月29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6年04月29日 |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
《紫阳县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9日
紫阳县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扎实做好2026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筑牢全县地质灾害安全防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标《安康市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现状及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概况
我县地处秦巴山区腹地,地质构造复杂,断裂构造发育,地质环境脆弱,暴雨、连阴雨天气频发,历史上多次遭受暴雨泥石流灾害侵袭,是全省乃至全国地质灾害重点频发多发区域。全县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90.83%,灾害分布呈现“中西部集中、东部南部分散”的特征,北部、中部、西部各镇为隐患主要分布区域,东部、南部地区隐患分布相对较少。
结合2025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更新成果及2026年汛前全面排查工作,全县现有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805处,累计威胁群众4613户31763人、房屋24165间,受威胁财产约18.6亿元;现有中风险以上地质灾害风险区947处,累计威胁群众12635户49092人,受威胁财产约51.69亿元。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具有分布广、数量多、危害大、防范难的特点,防治任务艰巨繁重。
二、趋势预测
2026年3月拉尼娜现象结束,预计6月前将转为厄尔尼诺现象,综合中长期气候预测分析,今年全县气候年景总体偏差,旱涝交替并存,极端天气、强对流天气呈多发频发态势,地质灾害诱发因素增多。
截至4月底,全县平均降雨量达163.5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2成以上。预计汛期(5至10月)全县降水量总体接近常年,时空分布不均(5月、7月、10月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多,6月略偏少,8月、9月接近常年);汛期预计出现5~6次区域性暴雨天气,雷暴、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多发,7月将进入多雨时段,区域性强降水发生概率接近常年,汛雨将于7月上中旬开启。综合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及降水趋势研判,2026年全县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危害程度总体与多年平均持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三、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治区域。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集中在中西部区域,涵盖瓦庙、毛坝、麻柳、高滩、高桥、双桥、东木、城关、焕古等镇。该区域以中低山地貌为主,地层岩性以板岩、千枚岩及第四系坡残积层为主,岩土体稳定性差,加之辖区内切坡建房、道路修建、矿产开采等人类工程活动频繁,地质扰动强烈,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发育集中、风险等级高,是全年地质灾害防范的核心区域。此外,县域内不合理堆放的弃渣、弃土场,汉江、任河、渚河流域及其支流的河岸、库岸冲刷地带,也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
(二)重点防范集镇街道。城关、高桥、高滩、毛坝、瓦庙、洄水等集镇,人口居住密集、房屋建筑集中,周边地质环境复杂,受降雨及人类活动影响,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发生概率较高,需加密监测频次、强化巡查管控,做好常态化防范工作。
(三)重点防范交通干线
1.铁路:襄渝铁路城关—麻柳段,沿线地质条件复杂,边坡稳定性差,易受地质灾害威胁。
2.公路:安川高速紫阳段、G541国道城关—汉王段、S211省道紫阳—麻柳段,以及权洄路、城焕路、红尚路、毛瓦路、高绕路等县级公路,还有沿线村级公路,均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地带,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易发多发,需实行全天候动态监测,加强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
(四)重点防范隐患点。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性、危害范围、威胁人口及危险性等级,对全县805处隐患点实行分级分类预案管理。其中,威胁30人以上人身安全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140处(见附件1),纳入县级预案管理,编制《紫阳县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预案点一览表》;威胁30人以下人身安全的隐患点665处,由各镇人民政府实行镇级预案管理,相关预案方案报县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站备案。对近年来地表变形明显、监测数据持续异常、曾发生灾情险情的隐患点(见附件2),各镇要建立专项台账,加密巡排查频次,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
(五)重点防范时段。2026年地质灾害高发时段集中在主汛期(5至10月),其中8至10月降雨集中、强度大,为地质灾害风险最高时段,必须重点防控、严防死守。非汛期极端降雨、融雪等特殊时段,也需强化监测预警和巡查排查,各镇、各部门要常态化做好防范准备,确保隐患早发现、险情早处置。
四、防治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防治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各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主要负责同志为本辖区、本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严格对照《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办法》等规定,将“以人为本”理念贯穿防治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将危险区管控、隐患点监测、灾害应急处置等任务分解到单位、落实到岗位、细化到个人,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县自然资源局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强化上下衔接、统筹调度,凝聚防治合力。县应急、水利、气象、交通、教体、经贸、公安、民政、卫健、住建、文旅广电、电力、电信等部门要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全县上下贯通、共防共治的防治工作格局。深化地质灾害气象预警联动,健全雨情、水情、险情、灾情信息共享和快速报送机制,及时精准发布预警信息,为科学防控、应急处置提供坚实支撑。
(二)聚焦关键环节,狠抓防治落实
1.扎实开展汛前排查,动态管控隐患底数。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专业力量,对辖区、行业领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风险区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点、不留死角。建立隐患点图文档案、动态台账,完善隐患点位置、类型、规模、威胁对象、监测责任人、避险路线等基础信息,实行“排查—建档—管控—更新”闭环管理,为防治工作精准施策提供依据。
2.健全监测预警体系,提升精准预警能力。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点多面广、易发多发的实际,持续推进地质灾害“人防+技防”体系建设,健全“群测群防+专业监测”相结合的监测网络,优化监测站点布局,强化雨量、位移、裂缝等关键指标监测。深化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精准研判灾害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严格落实监测预警管理要求,做到责任落实、监测规范、信息畅通、措施到位、应急有效,全力提高灾害成功预报率,坚决杜绝因监测不到位、预警不及时引发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
3.强化治理项目管理,提升工程防灾效能。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综合治理等项目实施,严格工程建设标准,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治理任务。加强在建治理项目全过程监督指导,对已完工的应急治理工程、综合治理工程,属地镇要落实常态化管护责任,定期开展工程运行状况巡查,及时排查工程隐患,保障治理工程持续发挥防灾减灾作用。
4.推进避险搬迁腾退,源头化解安全风险。持续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优先将重大隐患点、高风险区受威胁群众纳入搬迁计划,切实解决危居群众安全问题。严格落实搬迁后续管控措施,各镇要坚决执行“即搬即拆、人房分离”要求,严禁搬迁户擅自返回居住、占用危房,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5.深化双控体系建设,落实全域风险管控。严格落实《安康市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精准划定隐患点、风险区范围,科学界定风险等级,明确隐患点监测员、风险区巡查员职责。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点面双控”智能防控体系试点建设,提升地质灾害隐患空基、天基、地基“三基”一体化、全覆盖的监测预警智能防控水平。构建县、镇、村(社区)、监测员(巡查员)四级双控责任体系,常态化开展日常监测、巡查排查,细化日常防控、战时应急、源头管控各项措施,持续完善双控工作机制,实现地质灾害风险全域管控、精准防控。
(三)突出防控重点,强化督导检查
1.健全防治工作制度,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各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应急值班等制度,扎实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建立完善防治工作台账,将风险区全部纳入预案管理,动态修订完善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细化监测预警、避险撤离、抢险救援、物资保障等措施。汛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和灾情速报制度及123叫应机制,确保通信畅通、响应迅速。一旦发生灾情、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组织抢险救援、群众转移安置,严格按照速报制度及时、准确、全面报送相关信息,坚决杜绝迟报、误报、漏报、瞒报现象。
2.完善群测群防机制,夯实基层防控基础。持续优化县、镇、村、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配齐配强监测人员,明确监测职责。在隐患点、风险区醒目位置设立警示标识、避险指引标识,常态化开展防灾避险知识宣传,提升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完善辖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台账,科学编制“防抢撤”预案,签订防治责任书,严格按照要求将《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至工作人员和受威胁群众手中,确保人人知晓风险、熟知避险路线、掌握自救技能。
3.高效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临灾处置能力。全年至少开展1次县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避险演练。各镇要全面开展镇级综合应急演练和隐患点、风险区专项撤离避险演练,实现演练全覆盖、无死角;各行业部门要聚焦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风险,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通过实战化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优化撤离路线、磨合联动机制,确保工作人员、受威胁群众熟练掌握预警信号、撤离程序、避险场所,全面提升临灾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能力。
4.强化部门协同预警,精准做好风险研判。县应急、自然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要深化联动协作,加强雨情、水情、地质灾害风险综合研判,及时精准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指导各镇、各部门精准开展防范应对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5.严格源头风险管控,防范人为诱发灾害。各镇、各部门要强化源头管控,加强对辖区、行业领域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管。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在建、拟建项目全程跟踪监管,督促建设单位落实防治责任。严格规范村民自建房审批监管,属地镇政府要严把选址关口,开展建房选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坚决杜绝在地质灾害隐患区、危险区违规建房。严格执行“谁引发、谁治理”“谁建设、谁负责”原则,压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防治主体责任,从源头防范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
6.加强宣传培训引导,提升全民防灾素养。县自然资源局要牵头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风险预报、业务指导等工作,统筹推进避险搬迁安置、防灾知识宣传培训。各镇、各部门要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科普知识、避险常识,常态化开展基层干部、监测员、受威胁群众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基层防灾履职能力和群众防灾避险意识。
7.规范信息备案更新,保障数据精准有效。各镇、各部门若遇防治预案、监测人员、风险范围、避险路线等信息变更,须及时将变更情况报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局)备案,同步完成系统信息更新,确保防治信息、台账数据、现场情况“三一致”。
8.对标开展自查整改,确保措施落实落细。各镇、各部门要对照防治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梳理排查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措施落实落细,全力保障全县安全度汛。
五、其他事项
(一)各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制定本辖区、本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全面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各镇、各部门须立即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群众转移、抢险救援、灾情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临灾险情,要第一时间组织应急调查,精准研判险情等级,科学采取避让、应急处置措施,确保行动及时、处置高效、安全可控。
(三)全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县减灾办应急值班电话:0915-4426570;县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站电话:0915-4421314,传真:0915-4418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