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司法行政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5-5766 公开目录: 行政收费
来源 紫阳县司法局 公开日期: 2025年12月12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司法行政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

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紫阳县

司法局

紫阳县公证处

事业单位

公证费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证书、执照,文本相符、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 每件 3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

政府制定,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司法厅

(陕发改价格〔2021〕1444号)

 

2

紫阳县

司法局

紫阳县公证处

事业单位

公证费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公证

每件300元

政府制定,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司法厅

(陕发改价格〔2021〕1444号)

 

3

紫阳县

司法局

紫阳县公证处

事业单位

公证费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公证书副本

每件20元

政府制定,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司法厅

(陕发改价格〔2021〕1444号)

 

4

紫阳县

司法局

紫阳县公证处

事业单位

公证费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

公证费可分两个阶段收取:第一阶段在办理债权文书公证时收取,第二阶段在出其执行证书时收齐其余费用,两阶段收费合计不超过所办合同总额的0.18%,债权文书公证按比例收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非金融机构的债权文书除外)。

政府制定,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司法厅

(陕发改价格〔2021〕1444号)

 

5

紫阳县

司法局

紫阳县公证处

事业单位

公证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

收费

其他公证

双方协商

确定

市场调节价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司法厅

(陕发改价格〔2021〕1444号)

 

6

紫阳县司法局

紫阳县公证处

事业单位

公证费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手续费

对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未经审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经审查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政府制定,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司法厅

(陕发改价格〔2021〕14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