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紫阳县民政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复函 | ||||
| 编号 | 28 | 办理部门 | 紫阳县民政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李晓华 | 签发日期 | 2025年9月19日 | 类别 | A |
| 正文 |
案由:按照《紫阳县殡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死亡的公民,应当进入公墓集中安葬。全县每年死亡人口近3000人,镇村死亡人口,往往通过自行协调土地分散安葬,即加大了群众安葬的经济负担,也提高了森林火灾的风险。同时《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耕地、林地禁止建造坟墓。全县森林覆盖率高,耕地资源紧缺,林地、耕地之外很难有合适的土地安葬。死者合规安葬也成为十分重要的民生大事。但是目前全县镇村公益性墓地因缺少资金,项目进展缓慢。 建议: 一、加大林业、农业、国土部门协调,快速做好镇村公益性墓地空间规划,调整用地指标。 二、争取项目资金,快速落实资金,加速推进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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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
覃小强、陈云礼、陈钖、卢锋委员: 您提出的“全县镇村公益性墓地因缺少资金,项目进展缓慢的提案”收悉,现函复如下: 您的建议1.加大林业、农业、国土部门协调,快速做好镇村公益性墓地空间规划,调整用地指标。 为补齐我县殡葬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短板,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安葬需求,杜绝散埋乱葬现象,扎实推进殡葬改革,我局坚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原则,从可实施性、可持续性出发,构建合理的殡葬设施空间布局结构,持续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 一是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出台了《紫阳县殡葬基础设施布局规划(修订版)》(紫民发〔2025〕16 号),在“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城乡公益性安葬设施”配建体系基础上,结合紫阳县城镇体系、人口和用地空间布局,形成“一主、一副、多点、多层次、网络化”的均衡布局。二是自 2024年以来,县民政局协调自然资源局于 2024年 6月已将全县 2697亩城乡公益性公墓用地全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178处公墓图斑全部完成选址上图,选址全在林地。 您的建议2.争取项目资金,快速落实资金,加速推进项目建设。 一是按照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紫政办发〔2024〕28 号)精神,已明确由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拨付保障工作,我局将进一步向县政府领导汇报,加强与县财政局沟通协调,争取资金预算支持。二是同步推进项目前期,已完成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委托三方公司正在进行组卷,待项目组卷获批后推进全县公益性公墓建设。三是我局已将全县 17个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申报为 2025年专项债券项目,申请项目补助资金 7500万元;四是村级公墓建设从 2026年开始到2030年分年度也通过申报债券的方式分步实施。目前,县财政局已拨 200万元,用于县城公益性公益扩建征地。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以及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并请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县殡葬事业的发展。 特此函复。 联系单位:紫阳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915-4421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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