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复函

时间:2025-08-18 09:15来源:紫阳县农业农村局
标题 紫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复函
编号 24 办理部门 紫阳县农业农村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曾健 签发日期 2025年8月18日 类别 A
正文     案由:瓦庙镇地处秦巴山区腹地,属北亚热带湿润气候,气候适宜、土壤条件优越,具有发展中药材产业的天然优势。2024年全镇药材产值达1120万元,农户通过土地流转、务工、自主种植等途径人均增收0.6万元。以世红公司为例,带动农户土地流转增收0.1万元、务工增收0.2万元、自主种植增收0.3万元,已成为乡村振兴支柱产业。
    但对照《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要求和省内先进地区中药材产业发展水平,仍存在以下突出短板:一是种植分散化。生产经营主体呈现"小、散、弱"特征,农户种植规模普遍较小且分布零散,缺乏统一的标准化生产体系,药材产量与质量难以实现规模化提升,制约了产业集约化发展进程。二是技术支撑弱。农户在品种选择、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等关键环节缺乏实时科学指导,现代种植技术应用率较低,难以满足标准化生产需求。三是市场对接难。农户市场信息获取渠道不畅,对市场需求变化及价格波动缺乏预判能力,易出现盲目跟风种植现象,产业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四是政策覆盖窄。现有奖补政策标准设置偏高,享受政策覆盖范围有限,难以惠及广大中小种植户。五是基础配套差。现有中药材种植基地的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种起来费劲,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也低。
    建议:
    一、在现阶段,加大在种植、收购、加工设备购置、品牌建设、资质认证、基础设施保障、人才培育等环节制定适当的宽松扶持政策。
    二、将中药材纳入特色农业产业风险保险范畴。以地方财政补助型或者商业性中药材种植保险形式,提高中药材种植抗自然灾害和病虫害等风险能力。
    三、县内金融机构可以参照“茶叶贷”等模式,开发“药材贷”等金融产品,以缓解和支持农户扩大规模。
    四、适当降低现有中药材产业发展相关的产业奖补标准,扩大享受政策覆盖范围,惠及广大中小种植户。
回复 汪义康、金世华、冯宗兴三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瓦庙镇打造‘中药材强镇’的提案”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在现阶段,加大在种植、收购、加工设备购置、品牌建设、资质认证、基础设施保障、人才培育等环节制定适当的宽松扶持政策。”的建议。我县出台了《紫阳县中医药强县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 年)》明确了重点任务(瓦庙镇是千亩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之一),落实了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方案涵盖了种植、收购、加工设备购置、品牌建设、资质认证、基础设施保障、人才培育等环节建设内容。我局在配合实施三年行动落实具体措施:一是安排资金支持瓦庙镇建设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配套完善灌溉设施和仓储物流体系;二是联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开设中药材种植培训班,组织中药材种植技术培训 1200 余人。
    二、关于“将中药材纳入特色农业产业风险保险范畴”的建议。我们县现在实施的保险是中省确定的保险险种,损失赔付财政补贴 70-80%,购买保险主体承担 20-30%,财政补贴由中、省、市、县 4 级财政负担,其中:中央险种财政补贴比例分别是 45%、25%、7%、3%;省级险种财政补贴比例分别是 30%、30%、7%、3%。中药材不在中省保险品种内。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上级争取,将中药材纳入保险险种范畴。
    三、关于“县内金融机构可以参照“茶叶贷”等模式,开发“药材贷”等金融产品,以缓解和支持农户扩大规模。”的建议。县内金融机构贷款条件相对宽松,同时政府还对贷款进行贴息,2024 年我县药材经营主体贷款 3595.37 万元,第一批政府拟贴息 87.12 万元。下一步将按照《紫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实施办法》(紫政办发〔2022〕25 号),贴息标准为经营主体贷款按照当年一月份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1 年期 (LPR)贴息,贷款利率高于市场报价利率所产生的利息部分由经营主体自行承担,等于或低于市场报价利率的予以全额贴息。
    四、关于“适当降低现有中药材产业发展相关的产业奖补标准,扩大享受政策覆盖范围,惠及广大中小种植户。”的建议。为了落实《紫阳县中医药强县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 年)》重点任务,提高种植大户和经营主体积极性,我县在制定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办法时,拟新增中药材育苗奖补项目,同时降低补门槛,如:种苗培育达到 2 亩奖补 0.2 万元;药-粮-蔬面积奖补面积降低到 50 亩,相对集中面积不低于 20 亩,奖补 1.5 万元;林下种植中药材相对连片面积 30 亩,总面积不低于 100 亩,奖补4 万元。
    感谢汪义康、金世华、冯宗兴三名代表对本县中药材产业建设的关心和宝贵建议。
    特此函复
    联系单位:紫阳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915-4424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