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复函

时间:2025-08-27 09:30来源: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复函
编号 12 办理部门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喻铭星 签发日期 2025年8月27日 类别 B
正文     案由:红椿镇地处紫阳县中部偏西,东邻焕古镇、向阳镇,南与向阳镇、广城镇相交,西接汉中市镇巴县巴庙镇,北与东木镇接壤。红椿集镇作为渚河门户、片区中心城镇,是该区域人文交流、商贸、互通的中心点。随着实施十二五、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临近周边乡镇近2100余户群众搬迁至集镇居住,现集镇常住人口3100余户近11000人。近几年建设,集镇功能布局日趋完善,集镇骨架进一步拉大,镇中心卫生院迁建、镇中心幼儿园改造、七里沟社区观光步道和休闲广场建设,集镇河堤三街建成通行,集镇广场新增运动设施,红椿中心集镇聚集效应突显。随着人口的聚集,商贸的涌入,集镇承载负荷加剧。原雨污管网、市政亮化、配电设施等不堪重负,集镇主街道更是22年前硬化铺设,多处已破败,背街小道修补在即,已直接影响集镇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群众对集镇提升改造的愿望和呼声极高。
    建议:将该集镇改造提升尽快列入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做好集镇改造规划设计,进行前期项目评审,主要完成红椿集镇一街、二街至七里沟安置点环形路铺设柏油路面2公里,实施老街巷道改造1000米,改造农产品交易市场2个,新建生态停车场1个。目前,我镇前期各项工作已在持续稳步跟进,施工改造条件和环境成熟,广大群众对集镇改造提升愿望迫切,群众呼声极高。
回复 杨朋、侯天磊、王文雅、刘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红椿集镇综合提升改造的提案”收悉,现复函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紫阳县城镇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提案后,我局立即安排相关人员深入红椿镇进行实地踏勘,主动与委员沟通衔接,并就您提出的建议,结合中省政策走向,进行研判部署,确定通过以下措施予以落实。

    一是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污水治理方面,前期我局已在红椿镇集镇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日处理能力为 600 吨,有效解决了该镇污水直排现象,确保污水经过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同时,为了解决该镇雨污混流、管网错(漏)接等问题,根据县政府安排,今年我局组织实施了红椿镇集镇雨污分流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为新建污水管 3448 米、污水检查井 128 座、化粪池水管 1578 米、雨水检查井 54 座、雨水口 100 座,破除凝土路面 8143 m,项目总投资 1225 万元。目前该工程已开工建设,正在有序推进,项目建成后将彻底解决集镇污水排放难题。生活垃圾治理方面,新建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一个,因前期选址征地困难,未能按期实施,目前正在进行重新选址。 

    二是全力抓好项目资金争取。抢抓中省政策方向和金融机构持续走向,加快推进“十五五”城乡重点项目建设策划包装工作,将您提出的红椿镇一街、二街至七里沟安置点环形路改造、老街巷道改造、农产品交易市场、生态停车场项目纳入范畴,积极申报 2026 年省级城镇基础设施项目专项资金,同步督促红椿镇政府抓好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尽早开工建设。

    三是全力争取全省小城镇创建。按照全省重点小城镇创建标准,成功创建会得到省级财政每年 500 万元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土地供给倾斜和县级项目倾斜。下步我局将予以积极协助红椿镇争取省重点小城镇创建,工作中强化指导、协调作用,力争纳入全省 2026 年纳入全省范围。

    四是全力做好农房服务指导。市住建部门针对各县特色印发了《安康特色民居设计方案》,我县也根据各镇特色由设计院编制了《紫阳县农村住房标准图集》和《紫阳县农房建设技术导则》,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引导新建民房体量和风貌已有农房结合质量安全改造推进风貌提升,确保全面凸显我县地域文化特色、居住习惯、风土人情等风格特色。
    特此函复
    联系单位: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15─442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