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紫阳县交通运输局 紫阳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紫阳县“七类人群”免费乘坐公交车财政定额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5-4180 | 公开目录: | 公共资源配置 |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紫交发〔2025〕63 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09月03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5年08月22日 |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交通运输局 紫阳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紫阳县“七类人群”免费乘坐公交车财政定额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紫规〔2025〕002-交通局001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省驻紫单位、县直总公司(社):《紫阳县“七类人群”免费乘坐公交车财政定额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紫阳县财政局
紫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3日
紫阳县“七类人群”免费乘坐公交车财政定额补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保障“七类人群”的出行权益,体现政府对特殊群体的关爱,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特制定紫阳县“七类人群”免费乘坐公交车定额财政补贴实施方案。
一、补贴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中心城市公共交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4〕120号)有关规定。
二、补贴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中心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财政补贴政策,按照“市民得实惠、服务上水平、发展可持续、监管重实效”的原则,对县城范围内依法从事的县宏达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实行减免票,由县财政按年度给予相应补贴,确保“七类人群”能够便捷、免费乘坐公交车出行,减轻出行经济负担,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营造文明和谐、关爱特殊群体的浓厚社会氛围,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增强群众出行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促进群众绿色出行,推动公共交通事业可持续发展。
三、补贴对象
“七类人群”具体包括: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军人、武警、伤残人民警察、见义勇为人士、身高不足1.3米儿童及婴幼儿。
四、补贴标准和资金来源
县财政每年预算10万元,用于上述“七类人群”免费乘坐由紫阳县宏达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开通的县城公交线路的公交车运营成本定额补贴。定额补贴资金按年度由县财政局拨付县交通运输局,由县交通运输局根据考核情况拨付到公交运输企业。
五、补贴申报和兑付
公交运输企业每年12月向县交通运输局提交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公交公司“七类人群”免费乘坐公交车落实情况按照“月抽查、季统计、年度汇总”方式进行核查,根据核查情况向公交运输企业兑付定额补贴资金。
六、监督管理
1.县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等部门要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交企业的运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2.享受定额补贴资金的宏达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积极配合交通、财政等部门依据职能开展的行业管理、监督等工作,并对公司经营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3.县宏达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运营服务,确保“七类人群”能够享受应有的乘车优惠政策。严禁出现拒载、收费等违规行为,对公司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或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停止拨付并追缴已拨付补贴资金。
七、附则
1.本方案自2025年8月起施行。
2.本方案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和省、市政策调整,本方案适时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