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时间:2025-08-05 17:06来源:紫阳县统计局
文件名称 紫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5-3572 公开目录: 统计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年08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年08月05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紫阳县统计局

紫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30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313个,从业人员1734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0.8%和4.6%。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16.9%,零售业占83.1%。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19.0%,零售业占81.0%(详见表4-1)。

表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13

1734

批发业

53

330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7

6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9

75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5

4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

3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

-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22

106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4

21

贸易经纪与代理

-

-

其他批发业

5

20

零售业

260

1404

综合零售

38

444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75

417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8

6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3

19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38

116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6

64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20

89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7

60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45

130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3%(详见表4-2)。

表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13

1734

内资企业

312

1722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1

1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0781.9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3.4%;负债合计21489.2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1.3%。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4076.8万元,比2018年下降31.7%(详见表4-3)。

表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80781.9

21489.2

104076.8

批发业

17909.6

5458.7

18395.0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270.9

143.2

767.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4068.4

897.0

5713.1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567.8

788.9

2881.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500.0

-

990.0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

-

-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8799.0

2449.6

6785.3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849.5

745.5

984.9

贸易经纪与代理

-

-

-

其他批发业

854.0

434.5

272.6

零售业

62872.3

16030.5

85681.8

综合零售

11122.7

4369.4

39189.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31066.4

6493.8

22836.0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644.8

453.4

1154.1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3754.3

927.5

2697.8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4425.1

724.7

2897.9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4585.8

2334.8

5571.5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2189.6

349.3

2662.0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553.1

272.4

1681.0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2530.5

105.2

6992.5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24个,从业人员233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14.3%和72.8%(详见表4-4)。

 

表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4

233

铁路运输业

-

-

道路运输业

17

214

水上运输业

1

2

航空运输业

-

-

管道运输业

-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

7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

-

邮政业

4

1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336.2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61.7%;负债合计3396.8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40.8%。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224.2万元,比2018年下降68.2%(详见表4-5)。

表4-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7336.2

3396.8

4224.2

铁路运输业

-

-

-

道路运输业

7216.3

3371.0

4046.1

水上运输业

11.4

-

11.4

航空运输业

-

-

-

管道运输业

-

-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0.1

7.6

54.1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7.3

18.2

-

邮政业

81.1

-

112.6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77个,较2018年末持平;从业人员733人,比2018年末下降25.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1.2%,餐饮业占68.8%。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43.4%,餐饮业占56.6%(详见表4-6)。

表4-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77

733

住宿业

24

318

旅游饭店

5

175

一般旅馆

13

107

民宿服务

5

30

露营地服务

1

6

其他住宿业

-

-

餐饮业

53

415

正餐服务

52

413

快餐服务

1

2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7)。

表4-7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77

733

内资企业

77

73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465.9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9.4%;负债合计10471.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97.0%。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034.1万元,比2018年下降7.8%(详见表4-8)。

表4-8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30465.9

10471.3

23034.1

住宿业

16244.0

9279.3

4181.1

旅游饭店

9787.3

8859.2

2841.5

一般旅馆

3299.4

158.9

912.8

民宿服务

3122.3

261.2

414.4

露营地服务

35.0

-

12.4

其他住宿业

-

-

-

餐饮业

14221.9

1192.0

18853.0

正餐服务

14200.3

1188.5

18823.0

快餐服务

21.6

3.5

30.0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个,从业人员9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87.0%和95.9%(详见表4-9)。

表4-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

9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

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60.9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69.5%;负债合计200.0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70.6%。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3.8万元,比2018年下降96.3%(详见表4-10)。

表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560.9

200.0

193.8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560.9

200.0

193.8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9个,比2018年末增长26.1%。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0个,比2018年末增长25.0%;物业管理企业12个,与2018年末持平;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5个,比2018年末增长150.0%。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51人,比2018年末下降27.5%。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24人,比2018年末下降58.1%;物业管理企业189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9%和92.3%(详见表4-11)。

 

表4-11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9

351

房地产开发经营

10

124

物业管理

12

189

房地产中介服务

5

25

房地产租赁经营

1

10

其他房地产业

1

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1758.4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8.0%。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90839.1万元,物业管理企业851.1万元,比2018年末分别下降1.7%、7.5%,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24.1万元,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19675.6万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01.6%、1966.1%。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910.9万元,比2018年下降7.1%(详见表4-12)。

表4-1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211758.4

158318.7

11910.9

房地产开发经营

190839.1

139082.9

9883.8

物业管理

815.1

91.9

856.5

房地产中介服务

424.1

224.7

255.2

房地产租赁经营

19675.6

18914.7

906.0

其他房地产业

4.5

4.6

9.4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79个,从业人员179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21.3%和243.5%。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3.4%,商务服务业占96.6%。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5.3%,商务服务业占94.7%(详见表4-13)。

表4-1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79

1793

租赁业

13

95

商务服务业

366

169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91381.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517.9%。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70.7万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89610.8万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8.7%和157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60621.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635.4%。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7592.1万元,比2018年增长291.7%(详见表4-14)。

表4-1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591381.5

460621.5

37592.1

租赁业

1770.7

101.1

1718.6

商务服务业

589610.8

460520.4

35873.6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本公报绝对指标数据、相对指标数据均保留1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