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紫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李光梓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4-5991 | 公开目录: | 人事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12月30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年12月30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李光梓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紫阳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4年12月30日紫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李光梓同志为紫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鲁延福同志的紫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二)
任命:
陈顺苗同志为紫阳县人民法院红椿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周辉同志的紫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