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中共紫阳县委 紫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紫阳县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
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3-6125 | 公开目录: | 县委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紫发〔2023〕8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8月1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年08月11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
《紫阳县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紫阳县委 紫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0日
紫阳县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大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陕发〔2023〕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安发〔2023〕9号)要求,支持鼓励我县民营经济坚定信心、加快发展,现就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精准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扎实抓好中央和省、市出台的有关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优惠政策在我县落实落地。全面梳理产业支持(包括乡村振兴和苏陕协作产业支持)政策、市场主体项目投资财政奖励(包括我县招商引资政策)、融资支持、创业支持、人才支持、税费减免等各方面的支持政策,形成《政策清单》扎实落实,建立起落实执行、监督执行、协同执行的闭环体系。将政策执行情况纳入县经济稳增长工作专班会议调度内容。及时通过陕企通、县政府网站、紫阳融媒体等平台做好政策宣传和成效公示。(责任单位:县经贸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管局、县林业局、国家税务总局紫阳县税务局、各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二、引导民营经济主体瞄准方向做大做强。引导民营企业全面嵌入我县“4+3”产业链,顺应发展趋势,承接政策支持,在产业链各环节展现民营企业活力,发挥主体支撑作用,实现持续发展。大力推进硒谷园区创建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与秦创原紧密结合,为我县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技术服务、集群发展承载平台。支持我县民营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产品创新和发展模式创新,实现转型升级。实施重点产业集群建设,支持市场主体集群化发展,构建集聚化竞争优势。大力发展归雁经济,引导创业成功人士返乡建设紫阳,反哺家乡。实施民营企业梯度培育计划,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鼓励“个转企”,将具备成长潜力的个体工商户、合作社、企业主体纳入重点成长库,予以重点关注支持。县财政每年度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我县企业科技创新投资、扩产增销、进规上限、创建“专精特新”、管理提升等方面,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技术创新、开拓市场。加大“五上”企业培育力度,对进入“五上”库内的企业,保障发展要素,支持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县经贸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各产业链链长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三、畅通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大力引进各类银行机构入驻紫阳,引导各银行积极落实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信贷政策,围绕我县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创新金融服务,加大首贷、信用贷比重,丰富中长期贷款产品供给。继续做好种植 E贷、政采贷、金叶贷、茶叶贷、电商贷等信用贷款产品。开展无还本续贷,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综合利用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货币政策工具,推动建立“四贷”风险补偿基金。常态化开展“政、银、担、企”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对符合条件的有贷款延期需求的企业延长担保期限,提供增信支持。充分利用省融担基金短期流动性支持业务,帮助我县小微企业银行贷款到期还贷续贷临时周转,解决小微企业贷款“过桥”难问题,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经贸局、县财政局、人行紫阳支行、各商业银行、市财信担保公司紫阳分公司、各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四、加大民营企业发展要素保障。结合高质量项目建设推进年,支持民营企业谋划储备重大项目,全力满足市场主体发展用地需求。深入推进“标准地+承诺制”“亩均论英雄”“交地即交证”等改革措施落实,每年动态储备标准化厂房3万平方米,为企业提供保障。进一步优化供电服务,压缩用电包装时限,根据企业用电容量、负荷特性等情况指导企业做好用能分析,降低用电成本。全面加快我县园区、城区天然气基础建设,满足市场主体天然气使用需求。加强重点企业用能保障,协调通讯企业提升通信保障能力。抓好企业管理、企业财务等紧缺人才培训引进,做好企业用工技能培训,提升零工市场供应水平,全力保障民营企业人才需求。(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经贸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国网紫阳供电分公司、移动紫阳分公司、联通紫阳分公司、电信紫阳分公司、广电网络紫阳支公司、各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五、支持民营企业拓展市场流通。建立紫阳特色产品名录,加大宣传力度。加快工业园区智慧物流园建设,加快建设县域内双向流通、优质低价的物流服务体系,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支持拓展产品销售市场,加强品牌建设,对在影响力大的平台开展品牌推介活动的给予奖励支持。支持民营企业参加国际展会、国家级展会、省级展会、市级展会,分层级给予补贴。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给予网店开办、线上物流、人才引进和就业、设备场地费用的补助支持。大力支持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根据外贸额额度给予奖补,对通关物流费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县经贸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六、鼓励民营企业创新创优。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落地、登高、升规、晋位、上市”五大工程。支持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点计划项目、省科技重大专项,对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获得“中国质量奖”“陕西省政府质量奖”“安康市政府质量奖”、新认定的“中华老字号”“陕西老字号”企业,县上给予配套奖励。对创建成功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工业精品、“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争取资金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县经贸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七、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以营商环境突破年为契机,以民营企业需求为导向,依法依规最大程度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间、增便利,优化环境,做到有事必应、无事不扰。深化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巩固“帮办代办+春风服务”成效,深化“12345审批+政务”集成服务和一网通办、跨域通办、上下通办、秒批秒办,提升政务服务就近办、网上办、掌上办水平。加强协同监管,完善智慧监管,推进信用监管,探索包容审慎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推行项目管家机制,确保为民营企业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深化防范和化解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加大清欠力度。畅通民营企业诉求渠道,对“陕企通”平台、“12345”投诉举报,及时办理,有诉求必回应。建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开展民营企业政策法规、企业战略规划、项目策划、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融资指导、技术搭桥等服务。(责任单位: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住建局、县市管局、县工商联、各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八、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坚持国企民企一视同仁,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落实“非禁即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教育、卫生、医疗等社会事业和交通、水利、市政公用事业等领域。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实行分类指导,杜绝“一刀切”式关停企业的做法,要求企业整治的,实施分类分步有序监管。在进行临时性大气污染管控等行动时实施停限产豁免办法,对于具有合法手续,符合环保、安监等要求且有实际需求的企业,要妥善保障其正常生产。凡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执法检查,一律不得开展。除查处投诉举报、开展大数据监测、办理转办交办事项、调查违法违规个案线索等情况外,对民营企业的执法检查事项,原则上均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县市管局、县应急局、各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九、营造优质的法治环境。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坚决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律师和商会组织职能作用,组建律师服务团队深入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帮助民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成立民营企业遗留问题化解专班,依法妥善处置民营企业重大遗留问题。依法惩治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强买强卖、强行阻工、垄断经营、暴力讨债、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治国家工作人员向民营企业索贿、吃拿卡要等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牵头,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市管局、县审批服务局、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工商联、各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真正走进企业家、真心尊重企业家、真诚关心企业家,做民营企业家的“自己人”“铺路人”“贴心人”。县委、县政府每年召开一次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广泛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建议。领导干部带头与民营企业家坦荡真诚交往,依法依规热情服务,全力解决实际问题,让企业投资放心、经营省心、发展安心,推动政商关系“清”上加“亲”。发挥好工商联联系协调、维权解困的“中间人”作用。健全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五上”企业机制,实行县级领导包联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扎实开展“亲商助企日”,主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县级有关部门主动深入企业现场服务,聚焦企业关注的问题、紧盯企业需求、倾听企业心声,分门别类梳理问题、充分吸纳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办理情况,用实际行动为企业纾困解难。(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贸局牵头,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十一、弘扬紫阳企业家精神。加强助企政策宣传力度,开展民营企业家、骨干经营人才培训,促进民营企业人才素质提升。大力宣传紫阳民营经济发展成就、优化发展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等方面好经验好做法,讲好紫阳优秀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故事,建立紫阳民营企业家名录,充分肯定民营企业家的地位、作用和价值,提升民营企业家的社会荣誉感和归属感,引导紫阳民营企业家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牵头,县委宣传部、县经贸局、县人社局、县工商联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十二、强化工作落实推进机制。完善紫阳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制定、难题破解、服务保障、考核评价等工作,每季度专题研究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各相关部门、各镇相应建立和强化工作机制,推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将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各镇、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由县经贸局商县考核办实施考核,两办督查室、县狠抓落实办定期督导检查,通报情况,确保政策执行到位。(责任单位:县经贸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附件:1.紫阳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紫阳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向德刚 县委书记
责任组长:王 燊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鲁延福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陈德钧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刘康明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成 员: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考核办负责同志,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教体科技局、县经贸局、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统计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卫健局、县市管局、县应急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审批服务局、县林业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工商联、国家税务总局紫阳县税务局、人行紫阳支行、市财信担保公司紫阳分公司、国网紫阳供电分公司、电信紫阳分公司、移动紫阳分公司、联通紫阳分公司及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经贸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和职务变动的,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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