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23年第十二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 落实情况的通报 | ||
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3-5404 | 公开目录: | 政务督查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第三十四期 | 成文日期: | 2023年10月1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年10月15日 |
内容概述 | 2023年第十二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 落实情况的通报 |
按照《紫阳县政府系统督查检查工作办法》相关规定,县政府督查室对2023年第十二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现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第十二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11件,截至10月10日,已办结11件。从督办情况来看,县医保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等单位能够严格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要求,迅速落实会议确定事项,确保了工作的扎实推进。
二、工作要求
各镇、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责任,扎实抓好会议确定事项办理工作,确保按时高效落实到位。针对4件持续推进事项,
各行业部门要扛牢“三管三必须”责任,县应急局要建立省市安全生产反馈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任务、责任人、整改时限,督促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我县安全形势稳定。县政府督查室将对持续推进事项跟踪督办,适时开展“回头看”,并视其情况实行“蓝、黄、红”三单预警督办,直至办结销号。